怪钟 精彩片段:
第二十三章
柯林·蓝姆的叙述
我投宿的旅馆是破旧的,就在警察局附近。他们卖有一种烧烤食品,而唯一值得一提的也只有这一样菜,还有,当然价钱便宜。
第二天早上十点,我打电话给加文狄希社,说我需要一位速记打字小姐,速记我的信并重打一份商业合同。我的姓名是道格拉斯·威瑞比,住在卡兰敦旅馆(愈是简陋的旅馆名字愈是耀眼)。雪拉·威伯小姐有空吗?我有个朋友说她很有效率。
我运气不错。雪拉能够立即过来,但她十二点有约。我说我能让她在十二点钟之前把工作做完,因为我自己也有一个约会。
“道格拉斯·威瑞比先生听你吩咐。”我说。
“电话是你打的?”
“是的”“你不能做这种事。”她看起来很愤慨。
“为什么不能?我打算向加文狄希社付费的。我将你宝贵且昂贵的时间用在街对面的咖啡店里,而非让你记述令人厌烦的书函,这跟她们有何关系?来吧,让我们找个安宁的环境喝杯清静的咖啡。”
金凤花咖啡屋凭它那强烈耀眼的黄,真是各副其实的“金凤花”、无论是桌围、椅垫、一杯子和碟子,都是清一色的淡黄。
我点了两份咖啡和圆饼。
女侍走后,我们隔着桌子对视。
“好吗?雪拉”“什么意思——我好吗?”
她的眼睛下有两片黑圈,看起来紫胜于蓝。
“你这一阵子吃了不少的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