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阅读

爵士乐_

托妮·莫里森
外国小说
总共11章(已完结

爵士乐 精彩片段:

于童年时代撒下种子,此后每天有雨露滋润,恐惧已经在她血管中发芽长大了。她这辈子满脑子都是战争的念头,恐惧聚集在里面,盛开成另一种东西。现在,爱丽丝看着这个女人,她所听到的问题就好像玩具枪砰的一响。

在斯普林菲尔德的某个地方,只剩下了牙齿。也许有头骨,也许没有。她如果挖得够深,扯开表层,她就能断定牙齿肯定在那里。嘴唇没有了,不能让她像从前那样同另一个女人一起分享了。手指没有了,不能像他托起别人的屁股那样,来托起她的屁股了。现在只有牙齿露出来,再不会有那样的微笑,让她说什么“选择吧”。他作了选择。

她跟维奥莱特讲的是真话。她从没有拾起过一把刀子。她忽略不说的——那此时澎湃着向她涌回的——也同样是真实的:七个月里的日日夜夜,她,爱丽丝·曼弗雷德,嗜血如命。不是他的血。噢,不是。对于他,她已经打算好了,准备往他的汽车马达里掺糖,用剪刀剪断他的领带,烧掉他的外套,砍烂他的鞋子,撕碎他的袜子。用恶劣的、孩子气的暴力行为来给他捣乱,提醒他。但是没有血。她的焦渴留给了在另一个女人血管里循环的鲜红液体。用一把冰锥子扎进去再拔出来,就能得到它。把一根晾衣绳套上她的脖子,再使出全部力气来勒,爱丽丝能让她吐出血来吗?然而,她最喜欢的那个在夜里“扑通”一声掉进她枕头里的梦,是梦见自己跨上一匹马,骑着它找到那个独自赶路的女人,催马飞奔起来,一直把她踏在四只铁蹄下面,然后再一次又一次跑回来,直到什么都不剩下,只有路上狼藉的尘土标志着那个骚货曾经在那儿存在过。

他作了选择;她也要这样做。七个月来的每个晚上,她都骑着一匹她从没拥有过、也不知道怎样驾驭的马儿,驰过一个女人,一个冬天穿白鞋子、笑起来声音大得像个孩子、而且从没见过结婚证书的女人抽搐、柔软的身体,此后,也许——也许她会做出点疯狂的事。可是七个月过后,她不得不选择别的东西了。他最喜欢的外套、领带、衬衫。她们建议她不要浪费鞋子。谁也看不见。可是袜子呢?一定要给他穿上袜子吗?当然了,殡仪馆的人说。袜子,当然了。送葬者中有一个是她诅咒和憎恨的敌人,正在往棺材上摆白玫瑰花,还剔掉了一朵和她裙子一个颜色的——这又有什么区别呢。三十年了,他在斯普林菲尔德变成了牙齿,不论是她还是那个穿着不合时宜的裙子的送葬者对此都无可奈何。

爱丽丝将熨压的烙铁“嗵”地扔下。“你不知道丧失是怎么回事。”她说。对自己的话,她同那个一大早坐在她的熨衣板旁边、戴着帽子的女人听得一样真切。

那顶从额头上往后推去的帽子,让维奥莱特显出一副疯疯傻傻的模样。爱丽丝·曼弗雷德请她喝了茶,茶叶的镇静作用并没有持续多久。随后,她坐在杂货铺里,一边用吸管吸着麦芽奶昔,一边寻思,到底那另一个维奥莱特会是谁,披着她的皮在大都会里奔波,透过她的眼睛向外偷窥,看见了别的东西。在一个地方,她看到一把寂寞的椅子像个孤儿一样被遗弃在临河的带状公园里,而那另一个维奥莱特看到的则是薄冰怎样使围栏的黑柱子反射出一种武器般的光。在汽车站上,她排在队尾,注意到一个孩子冰凉的手腕从一件太短的、好像是捡来的破旧外套里露出来,那个维奥莱特却“噌”地抢到一个白女人前面,在迟到了四分钟的电车上占到了座位。要是她扭过头,不去注意透过餐馆的窗户向她看来看去的面孔,那个维奥莱特就会听见厚玻璃板在三月凛冽的风中毕剥作响。她忘记了开锁时钥匙该朝哪边转;那个维奥莱特不仅知道那把刀子在鹦鹉笼子里而不是在厨房的抽屉里,那个维奥莱特还记得她不记得的事:几个星期之前用那把刀子从鹦鹉的爪子和嘴上刮下大理石粉。她找那把刀子已经找了一个月。说什么也想不起来她把它弄到哪儿去了。可是那个维奥莱特知道,而且一下子就找到了它。她还知道丧礼将在哪里举行,尽管回头一想,它也只能在两个地点中的一个举行。然而,那个维奥莱特知道是两个地点中的哪一个,并准时赶到了那儿。刚好在盖棺盖之前,在要昏倒的人们昏倒了、穿白裙子的女人们正给他们扇扇子的当儿。那些抬棺人,与死者年龄相仿的小伙子们——从死去的姑娘中学班级里来的,新剃了头,戴着雪白的手套——也聚到了一起;他们先是聚成六个人一组,然后分成两列,每列三个人,从后面集合的地方沿着通道走过来,围住了棺材。就是这些人,那个维奥莱特必须把他们推到一边,好让自己挤进身去。他们的确动弹了,闪到了一边,心想,也许这是个什么急于表达的临别示爱之举,以后可就没机会了,也可能会忘记那张叫人珍爱的安眠的脸庞呢。抬棺人在她下手之前看到了刀子。她还没有搞明白眼前发生的一切,抬棺材的小伙子们强壮的手——这些手指节强健,是抬大理石和钢条练就的,把雪团捏得像子弹一样有力练就的,多年来用球棒把棒球击过小汽车前盖、击到高墙围着的宅院里面,甚至打进敞开的窗户、打进住在四层以上的人们关着的窗户练就的;小伙子们攀上高架铁路桥的铁栏杆时这些手能经住他们整个身体的重量——这些手就伸向了刀子。她已经至少有一个月没看见这把刀子了,现在却惊奇地发现它正指着那个姑娘傲慢、神秘的脸。

刀子飞了出去,在她的耳垂下面扎出一个小坑,就像皮肤上的一个褶子,根本算不上破相。她本可以就此罢休,可是那个维奥莱特不满意,她几乎跟那些双手强壮的抬棺材的小伙子打了起来,而且有的是时间对付他们。他们得马上忘掉这是个五十岁的女人,穿着件毛领外套,帽子拉得这么低、遮住了右眼,能否看见教堂的门都成问题,就更别说瞅准地方下刀子了。他们得放弃这一辈子受到的尊敬长辈的教育了。其中有从老辈人那里得到的教诲,这些老人用颜色浅得像牛奶一般的眼睛紧盯着他们所做的一切,评头论足,还彼此议论纷纷。一些教诲是从不算太老的老人(比如她)那里得到的,这些人可能是他们的姨妈姑母、他们的祖母、他们的母亲或是他们母亲的好朋友,不仅会告他们的状,还能教训他们;她们能从方圆两个街区之内任何一个窗口、门洞里或路边石上大喊一声“别瞎胡闹了”,用一句话让他们冷静下来。然后他们就会停止瞎胡闹,或者躲到楼下的树干后面,或者到一个僻静的公园里去,或者更好的是,到高架铁路桥没有灯光照着的阴影里去,这种事那些女人是绝不会允许的,不论是谁家的孩子。可他们还是这样做了:忘掉了一直以来受的教诲,一心一意地对付这宽宽的明晃晃的刀子,因为,谁知道呢?也许她脑子里想戳上不止一刀呢。否则的话,他们也许就得在晚饭桌上畏畏缩缩地试图向这些女人解释,或者,老天爷啊!向男人们,父亲们和叔叔们,表亲、朋友和邻居们解释,他们为什么像电线杆一样戳在那里,听任这个穿毛领外套的女人耍弄他们,并且毁了他们戴上白手套去做的体面工作。他们必须在她打人骂人之前把她按倒在地上。制止从她嘴里发出的属于某种长着毛皮的东西、而不属于穿外套的人的声音。

这时,皱着眉头的男人们加入了抬棺材的小伙子的行列,把那个又踢又嚎的维奥莱特抬了出去,而与此同时她自己却惊诧不已地看着。离开弗吉尼亚以后她就再也没有这样强壮过了,那时她像个十足的男人一样装干草、赶骡车。可是在大都会做了二十年的头发,把她的胳膊变软了,过去手掌和手指上结满的老茧都化掉了。就像鞋子搞掉了她光脚上的糙皮一样,大都会搞垮了她曾经夸口的脊背和臂力。即便如此,一种维奥莱特还没有失去的力量,依然让抬棺材的小伙子,还有皱眉头的男人们,遭了不少罪。

那个维奥莱特本来不该把鹦鹉放走。它忘了怎么飞,待在窗台上直哆嗦,可当她被长着强壮双手的小伙子和皱着眉头的男人们扔了出来,从葬礼上跑回家以后,“我爱你”偏偏是维奥莱特不能忍受的声音。她在屋子里踱步的时候尽量不去看它,可那鹦鹉看见了她,透过窗玻璃微弱地叫了一声“爱你”。

乔自打元旦那天起就不见了,当天夜里或第二天夜里都没回来吃她做的苦豌豆。吉斯坦和斯塔克顺路来打听他,说他们星期五打不了牌了;维奥莱特瞪着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尴尬地赖在客厅里。于是,她知道那鹦鹉还在,因为她不停地出房门上楼下楼,到前门去看乔是不是从街上回来了。她凌晨两点跑一趟,四点再跑一趟,向着黑黢黢的大街张望,街上冷冷清清的,只有两个警察和在雪地里撒尿的猫。那只鹦鹉打着哆嗦,黄绿相间的脑袋老半天才动一下,每次都对她说:“爱你。”

“走开,”她对它说,“滚到别处去!”

第二天早晨它的确走了。她只看见台阶下面的地下室里有一根带点绿颜色的淡黄色羽毛。她从没给它取过名字,这些年来一直叫它“我的鹦鹉”。“我的鹦鹉。”“爱你。”“爱你。”狗把它叼走了?哪个走夜路的人把它抓住,带到了一所既没安镜子、也不能为它常备一份姜饼的房子里?要么就是它全明白了——她一叫“我的鹦鹉”,它就说“爱你”,而她从没对它这么说过,甚至没有花心思给它起个名字——就想办法用六年来没使用过的翅膀飞走了。那对翅膀由于久不使用而变得僵硬,在一间没有风景可言的公寓的灯光下变得迟钝了。

麦芽奶昔喝光了。尽管她的肚子胀得好像要开线了,她还是又叫了一杯,拿到过期杂志架后面那些小桌子中的一张上。达基把桌子放在那里是违法的,因为按法律规定,他要是这样做,就把这个地方变成餐馆了。她可以坐在那儿看着泡沫消失,一根根冰淇淋失去棱角,变成柔软发亮的球,就像留在盛满水的肥皂盒里的肥皂块。

她本来想带一袋“狄医生益气增肥大补粉”来,搅到麦芽奶昔里面,因为光喝奶昔好像不怎么管用。她连刚来这里时的屁股都耗尽了,就像她脊背和胳膊上的力气一样。也许那个维奥莱特,知道杀猪刀在哪儿、也有力气使刀子,还长着她失去的屁股。可要是那个维奥莱特既健壮又长屁股,她干吗要为企图杀一个死去的姑娘而骄傲呢,她的确骄傲了。无论她什么时候想起那个维奥莱特,以及那个维奥莱特通过她自己的眼睛看到的一切,她都知道那里没有耻辱,没有丑恶。那耻辱只属于她自己,所以她藏在架子后面,在达基非法安置的小桌子上用吸管摆弄着一杯巧克力麦芽奶昔。她自己本可以是十八岁,就像杂志架旁读《科利尔之家》、在杂货铺里消磨时光的那个姑娘。

作品简介:

★大都会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样子:奢靡,温暖,吓人,到处都是和蔼可亲的陌生人。可她不是大都会的对手,它渗出的音乐每天都在发出恳求和挑战:“来吧,来作恶吧。”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妮•莫里森酝酿十年的作品,充满诱惑、令人震惊,是现代小说中最迷人的篇章。 ——《芝加哥太阳报》

★这一切一切的悲剧——选择爱人,冒险去爱,然后失去、一无所有,对他们全都无足轻重。——托妮•莫里森

乔与妻子维奥莱特从南方乡下来到大都会谋生。他们热烈地爱着彼此,以及这麦加般的城市圣地。但是二十年后,两人的感情和梦想已在大都会中迷失。乔遇见了十八岁的女孩多卡丝,同样入骨的孤独,让他们彼此找到了慰籍。新鲜的爱情令乔忧伤又甜蜜,为了维持这种感觉,他开枪打死了她……

《爵士乐》借鉴爵士乐即兴演奏的方式推动故事进展。这部杰作已成为美国文学史上的不朽名篇。

作者:托妮·莫里森

翻译:潘岳雷格

标签:托妮·莫里森爵士乐美国外国文学

爵士乐》最热门章节:
12345678910
更多『外国小说』类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