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勒希:一条狗的传记 精彩片段:
第五章 意大利
接下来——是仿佛连续数小时、数天、数周的黑暗与颠簸;忽而乍见光亮,忽而进入漫长漆黑的甬道,忽而被甩东甩西,忽而被抱起来,见到亮光和巴雷特小姐贴近的脸蛋,以及细瘦的树、线条、铁轨和高耸闪亮斑斓的房屋——那是因为当时铁路运输有个野蛮的规定,旅行时必须将狗关在狗笼里。但弗勒希并不害怕;他们逃走了,远离暴君和偷狗贼!随着火车将他甩东甩西,火车不断地颠簸,发出摩擦的嘎嘎声,他私语道:尽量地颠簸、嘎嘎响吧!只要带我们离开温珀尔街和白教堂区便可。终于,光变宽了,颠簸也已停止。他听见鸟儿在唱歌和树在风中叹息,抑或是湍流的水声?等他终于张开眼睛,甩甩身上的毛皮,竟看见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奇景——巴雷特小姐竟坐在急流中的一块石头上!树木向她弯下去,河水在她身边汹涌,她正身临绝境!弗勒希纵身一跃,霎时水花飞溅,他游过河流,冲到她身边。“……他以佩特拉克之名受洗了!”当他爬上石头,挨近她身边时,巴雷特小姐这么说。原来他们已身在法国南部的沃克吕兹,而她正坐在佩特拉克喷水池里的一块石头上。
接着是更多的颠簸和嘎嘎声;然后他再度站在平稳的地板上,黑暗被拨开,光涌进,洒在他身上。他感觉自己清醒异常,生气盎然,同时又十分困惑地站在一个巨大的空房间红色的瓷砖地上,到处都是阳光。他到处跑、到处嗅、到处碰触。这里没有地毯,没有火炉,没有沙发,没有安乐椅,没有书架,没有头胸像。陌生的强烈味道搔弄他的鼻孔,令他打喷嚏。那极度刺眼、清晰的光令他目眩神迷。他从来没进过像这样又硬、又亮、又大、又空旷的房间——它真的是个房间吗?巴雷特小姐坐在房间中央一张桌子旁边的椅子上,显得更娇小。然后威尔森把他带出门,他感觉自己几乎像瞎了一般——先是阳光,然后是阴影,令他几乎看不见。街道的一半仿佛燃烧般炎热,另一半却寒冷刺骨。路上行走的女人身上裹着毛皮大衣,同时却又打阳伞遮住头,而且那条街干燥无比。尽管现在已是十一月中旬,路上却不见任何会弄湿他脚掌及黏住他脚毛的烂泥或水坑。这里没有地下室入口,也没有铁栏杆,没有温珀尔街或牛津街那种总令散步的他不断分心,浓重又混杂的味道。不过,从锐利的石头角落及干燥的黄墙传出来奇怪的新味道,也十分刺鼻,非常特别。这时从一道轻轻摆动的黑色帷幕后面,传出来一阵极甜的味道,如云朵般飘在空中。他停下来,抬高前脚,仔细品尝,决定跟进去,便从帷幕下方往里钻,猛地瞥见里面是个天花板极高、极空荡、撒满光点、发出隆隆巨响的大厅。可惜威尔森一声尖叫,立刻用力把他扯了回去。他们继续往下走;街上的噪音令人耳聋,每个人似乎都同时在高声吼叫。伦敦的声音是一片单调的、催人入眠的嗡嗡声,这里却是一片骚乱叫喊声,时而听见皮鞭在抽,时而听见铃儿在摇。弗勒希左跳右跳,威尔森也跟着左跳右跳,为了躲避拖货的马车,或一条阉牛,或一队士兵,或一群山羊,起码被迫跳上跳下人行道二十次。这么多年来,他从未感觉如此年轻、活泼过。最后,他头晕目眩却兴高采烈地倒在红色的瓷砖地上呼呼大睡,虽然以前他可以睡在温珀尔街后面房间的软枕头上,却从未睡得这么香甜过。
很快地,弗勒希便意识到比萨——这是他们现在定居的城市——与伦敦还有更大的差别:这里的狗不一样!在伦敦,即使只是散步去邮筒,一路上他也会碰见一些巴哥犬、猎犬、斗牛犬、獒犬、柯利牧羊犬、纽芬兰犬、圣伯纳犬、猎狐㹴或西班牙猎犬家族七种最著名的狗之一。他替每种狗都取了名字,也都分了等级。然而在比萨,狗虽多,却不分等级;因为全部——怎么可能呢?——都是杂种狗。举目所及,全是灰狗、黄狗、斑纹狗、斑点狗……,但无法分辨出哪一条是西班牙猎犬、柯利牧羊犬、猎犬或獒犬。难道狗俱乐部在意大利毫无势力吗?难道这里的人没听过西班牙猎犬俱乐部吗?难道这里没有法律规定头顶有冠毛是致命的缺点,有鬈耳者为珍物,脚上的羽状毛必须予以保护,并且坚持眉骨必须呈圆盖形且不可突出?显然没有!弗勒希感觉自己像一位落难王子,是一群乌合之众里唯一的贵族——他是整个比萨城内唯一的一条纯种柯卡西班牙猎犬!
多年来,弗勒希一向被教导要视自己是条贵族狗,紫碗与狗链的律法深深嵌进他的灵魂深处,因此他的大受震撼,不难想见。一个姓霍华德☾1☽或卡文迪什☾2☽的人,如果住到原住民村庄的泥屋中,经常忍不住唏嘘缅怀查茨沃思☾3☽,想念那穿透彩绘玻璃的火红夕照下的红地毯和饰满冠冕的长廊,亦不为过。我们必须承认,弗勒希的内心有势利的一面;很多年以前米特福德小姐便已察觉到这一点。在伦敦,由于置身平辈甚至比他更优秀的狗之间,这个特性并不显著,而今却再度抬头。他认为自己鹤立鸡群,变得不可一世、十分自大。“弗勒希以为自己是皇帝,想叫人开门的时候便吠个不停,吠得你心烦气躁,”布朗宁夫人写道。“罗伯特宣称,”她继续表示,“弗勒希认为上帝创造他——我的丈夫——便是特地派他来服侍他的;看起来还真像是如此。”
“罗伯特,”“我丈夫”——,不仅弗勒希变了,巴雷特小姐也变了。现在她不但自称布朗宁夫人,还在阳光底下炫耀手上的金戒指;她的变化跟弗勒希一样剧烈。弗勒希每天听她说“罗伯特”和“我丈夫”至少五十遍,而且声调里总带着得意,令他颈毛倒竖、心跳加速。不过改变的不只是她讲话的方式而已,她整个人都变了。比方说,以前她只啜一点点波尔特葡萄酒,且老是抱怨头痛,现在她却大杯大杯地喝勤地葡萄酒,睡得既香又甜;餐桌上总摆着一大串连枝带叶刚摘下来的新鲜橙子,不再是一小粒孤零零的酸黄果子;她不再坐着轮椅去摄政公园,却穿上那双厚皮靴,手脚并用地攀岩去;她不再搭乘双头马车去牛津街逛商店,却坐上一辆破烂的出租马车,一路摇摇晃晃地到湖边去欣赏山景;累了,她不再挥手去叫另一辆马车,却坐在石头上看蜥蜴。出大太阳她高兴,天气冷她也高兴。炉火将熄,她会把从公爵森林内捡来的松枝丢进火里,然后他们一起坐在噼啪响的烈火前,用力嗅闻那股辛辣浓郁的松香味儿。她总是不厌其烦地赞美意大利,趁机贬低英国。“……我们英国人真可怜,”她慨叹,“需要学习快乐,需要经过阳光、而非炉火的净化焠炼。”在意大利,太阳蕴育了自由、生命与喜悦;你看不见任何男人打架,也听不见他们诅咒别人;你绝对看不到意大利人喝得烂醉——修尔迪奇区“那群男人的脸”又回到她眼前!她总是拿比萨和伦敦比,不断强调她是多么地喜欢比萨。漂亮的女人可以独自在比萨的街上走;贵妇先倒了自己的尿盆,再“妆扮得如火焰般炫目地”进宫去。充斥铃声、杂种狗、骆驼、松树林的比萨,比拥有桃花心木大门及羊排的温珀尔街可爱太多太多。就这样,布朗宁夫人每天一边大杯喝勤地葡萄酒和从新折的枝上摘橙子,一边赞美意大利,并为可怜、乏味、潮湿、阴霾、抑郁、生活昂贵、墨守成规的英国惋叹。
至于威尔森,刚开始时还保持英式作风,四平八稳。仆役长和地下室、前门与窗帘的记忆仍留在她脑海里,不容易抹去。因为“惊骇于维纳斯的暴露”,她会拒绝继续逛艺廊;后来因为好心朋友关照,得以从门外窥得大公爵宫廷内部之华美,但她仍忠贞拥护圣詹姆士宫廷,坚称后者的富丽堂皇更胜一筹。“那地方……跟我们英国的宫廷比起来,”她报告,“简直太不体面了。”然而一名大公爵侍卫雄赳赳的体魄却吸引了她的注意力,获得她的青睐。她的热情被点燃,判断力跟着动摇,个人标准全抛诸脑后——莉莉·威尔森和侍卫里基热恋了!☾4☽
正如布朗宁夫人忙着探索她新获得的自由,并且尽情享受自己新的发现,弗勒希也忙着发现及探索自由。离开比萨之前(他们于一八四七年春天迁往佛罗伦萨),弗勒希面对了起初令他心烦的现实:即狗屋俱乐部的律法并非放诸四海而皆准。他学着接受淡色冠毛并非致命的缺陷,也开始采纳有关狗族社会的新观念,起初还如履薄冰,后来渐渐变得一日比一日更了解民主精神。即使在比萨,布朗宁夫人亦注意到:“……每天他都出去和小狗狗们讲意大利话。”搬到佛罗伦萨之后,就连昔日桎梏他的最后一条铁链也断了。彻底解放的重要时刻发生在卡西纳☾5☽;当弗勒希在“仿佛翡翠”般的草地上驰骋,吓得“野鸡四处飞窜”时,他突然想起摄政公园的规定:狗必须系狗链。现在“必须”到哪里去了?狗链到哪里去了?公园管理员和警棍又去哪里了?全都不见了!和偷狗贼、狗俱乐部及代表腐败封建的西班牙猎犬俱乐部一起消失了!和轮椅与双座小马车一起消失了!和白教堂及修尔迪奇一起消失了!他飞奔,他驰骋;他的毛皮闪亮,他的眼睛发光。现在全世界都是他的朋友,每一条狗都是他的兄弟。在这个新世界里,他不需要狗链,也不再需要保护。如果布朗宁先生迟迟不肯出去散步——弗勒希现在跟他是好朋友了——他会大胆地命令他;“在他面前站起来,用你无法想象的跋扈德性吠叫,”令在一旁观察的布朗宁夫人有点气恼(现在她和弗勒希的关系远不如往昔亲昵)。她已不再需要借用他的红色毛皮、闪亮眼睛来弥补自己所欠缺的生活经验,因为她早已在葡萄园及橄榄树丛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牧神潘,夜晚当以松枝升火时,牧神潘也在火堆旁。就这样,倘若布朗宁先生拖拖拉拉,弗勒希便站起来吠叫;而且就算布朗宁先生宁愿待在家里写作,也没关系。弗勒希现在独立得很。爬满墙的紫藤和金链花正在盛开,洋苏木在庭院中生气勃勃地伸展着,野郁金香缀满田野。他为什么要等呢?所以他就自己跑了。如今他是自己的主人。“……他自己跑出去,几个小时都不回来,”布朗宁夫人写道:“……他对佛罗伦萨城内的每一条街都一清二楚,凡事都有自己的主张。”然后她记起住在温珀尔街的时候,只因为她一时疏忽把狗链忘在韦尔街店里,那帮贼便躲在马腿下面,伺机把他偷走,不禁微笑补充道:“现在他不在家,我从来不担心!”佛罗伦萨人从不知畏惧为何物;这里没有偷狗贼——或许她还叹口气想到:这里没有父亲!
不过老实说,圭迪府邸的门一打开,弗勒希便冲出去,可不是为了要凝视名画,探索黝暗的教堂,或仰望模糊的壁画,而是为了享受及寻找多年来他一直错过的某样东西。曾经一度,维纳斯的号角在柏克郡的田野间吹起狂野的音乐,他爱过帕崔基先生的狗,和她生下一个孩子。现在,他又听见同样的声音,响彻佛罗伦萨的窄巷,而且经过这么些年来的沉寂,那音乐变得比上次更紧迫盯人,更猛烈了。此刻,弗勒希懂得人类从来不懂的东西——纯粹的爱,简单的爱,彻底的爱,毫无负担的爱,不知羞惭、悔恨为何物的爱,如同采花的蜜蜂才懂得的、当下此刻的爱——今天的花儿是玫瑰,明天是百合,此刻是石楠荒野里的野蓟,下一刻是暖房里嘟着嘴赌气的兰花。如此博爱,如此无忧无虑,弗勒希拥抱小巷内身上有斑点的西班牙猎犬和身上有条纹的狗,还有黄狗……。对象是谁,都没有关系;对弗勒希而言,全都一样。他跟着号角声走,而号角声随风飘送。爱是一切,有爱便足够了。没有人责怪他的放浪形骸。每当弗勒希深夜迟归,甚至隔天清晨才回家,布朗宁先生只是大笑着说:“亏他还是这么高级的狗,真丢脸!”看着弗勒希倒在卧室地板上,在用人造大理石镶嵌的圭迪家族纹章上呼呼大睡,布朗宁夫人也笑了。
圭迪府邸内的房间都很空旷。所有属于他深居简出那段时日,罩了东西的家具已全部消失,如今床是床、盥洗台是盥洗台,每样东西都以本来面目见人。客厅很宽敞,只放了几张老乌木雕刻椅,壁炉上挂了一面镜子,两旁有两位丘比特抱住的两盏灯。布朗宁夫人已经把她所有的印度围巾都扔了,成天戴着一顶她丈夫喜欢的、用颜色鲜艳的丝制成的无边小帽。她的发型也变了。每天夕阳西下,窗外的活动遮板拉起时,她便穿着白色薄棉裙在阳台上踱步。她极爱坐在阳台上观看及聆听街上的人群。
搬去佛罗伦萨没有多久,有一天夜晚街上突然人声沸腾、万人空巷,他们一起冲上阳台去看发生了什么事。一大群人集合在下面,抬着大布条,又叫又唱。每扇窗子里都嵌满脸孔,每个阳台上都挤满了人。窗后的人朝街上的人丢鲜花和月桂叶,而街上的人群——表情严肃的男人,兴奋快活的年轻女人——彼此亲吻,对着阳台上的人高举怀中的宝宝。布朗宁先生及夫人倚在栏杆上,不停鼓掌又鼓掌。一片又一片的布条陆续经过,火把的火光照亮它们,其中一片写着“解放”,另一片写着“意大利统一”,还有“纪念烈士”、“皮欧·诺诺万岁”及“利奥波德二世万岁”。连续三个半小时,布条不断经过,人们不停欢呼,布朗宁先生及夫人站在阳台上,周围点了六根蜡烛,不停挥手。弗勒希也跟着站在他俩中间,前脚搭在基石上,努力跟着欢呼了好一段时间。可是后来他终于忍不住打了一个呵欠。“他终于说了老实话,表示他认为那群人的活动有点冗长,”布朗宁夫人观察道。他突然感觉疲累,心里产生一股怀疑和猥亵的欲望。这到底是在干嘛?他自问。这位大公爵是何等人物,他又承诺了什么?他们干嘛这么激动?——因为每当大布条经过,布朗宁夫人便不断挥手的激动情绪,令他感到有点厌烦。为了一位大公爵就这么热情,他感觉实在有点夸张。然后,就在大公爵本人经过时,他突然意识到有一条小狗停在门口。他当机立断,趁着布朗宁夫人反常地兴奋的当儿,溜下阳台跑了。他穿过大布条和群众,一直尾随跟踪她,她则愈跑愈远,深入佛罗伦萨的市中心。远方传来叫嚣声,但人群的欢呼声逐渐隐去,最后终至岑寂,火把的火光亦熄灭了,只剩下一两颗星光照耀在阿诺河的水纹上,弗勒希便和那条有斑点的西班牙猎犬并肩躺在河畔,依偎蜷缩在泥地上的一块旧毛毯内。为爱情迷醉的他们一直躺到旭日东升,弗勒希直到翌日早晨九点才回家。布朗宁夫人面带讥讽地迎接他,心想,他至少应该记得今天是她第一个结婚纪念日吧!但她又猜想:“他一定找到乐子了!”没错;当她为四千人的大游行、大公爵的诺言,以及布条迎风的激越而感到莫可名状的满足时,弗勒希却毫不迟疑地选择了门边的那条小狗。
毫无疑问,布朗宁夫人与弗勒希在发现的道路上分道扬镳,得到极为不同的东西——她发现了一位大公爵,他则发现一条有斑点的西班牙猎犬!然而不可否认地,他俩之间的连结仍十分稳固。尽管弗勒希已摒除“必须”这个观念,但每次在卡西纳有着金色与红色野鸡飞窜,及翡翠般绿茵的花园间驰骋时,他总会感到一阵牵制;再一次,他因某种预感而迟疑。刚开始还没什么——或许只是个小小的暗示——一八四九年的春天布朗宁夫人突然开始忙着做起针线活儿来了!这景象令弗勒希纳闷。她向来不常缝纫。他又注意到威尔森移动了一张床,然后打开一个抽屉,把许多白布放进去。他从瓷砖地板上抬起头来,专心地看与听;是否又有大事即将发生呢?他焦虑地寻找皮箱与收拾行李的蛛丝马迹。是不是又要逃亡了?但这一次要逃到哪里去,又要躲避什么呢?这里没有什么可怕的啊,他向布朗宁夫人保证。在佛罗伦萨,他们俩都不用忧虑,不用害怕泰勒先生,或是害怕看见被包在牛皮纸袋里的狗头。他感到困惑,因为他所察觉到的改变迹象,似乎并不意味着逃亡,却极神秘地代表着一种期待。他望着布朗宁夫人坐在她那张矮椅里缝纫着,如此地泰然自若、安静沉稳,令他感觉即将发生的事必定不可避免,而且是可怕的。随着时间一周一周过去,布朗宁夫人几乎足不出户。她总是坐在那儿,仿佛在期待重大事件来临。难道她在等待某个像泰勒一样的坏蛋,准备任他拳打脚踢,不向任何人求援?一想到这里,弗勒希便全身发抖。她肯定不打算逃跑,他看不见收拾好的箱盒,也没有任何人准备离开这栋房子的迹象——反倒像是某人即将抵达似的。嫉妒又焦虑的弗勒希严密监视每个新来的人,但现在这样的人很多,像是布莱格登小姐、兰多☾6☽先生、海蒂·郝斯摩、利顿先生……等,如今来圭迪府邸走动的绅士淑女太多太多,布朗宁夫人却日复一日坐在安乐椅里安静地缝纫。
然后,在三月初的时候,有一天布朗宁夫人整天都没有进客厅。其他人进进出出,布朗宁先生和威尔森也进进出出,而且他们一脸心神不宁的样子,弗勒希决定藏到沙发底下。好多人忙着楼上楼下跑来跑去,压低嗓门叫,发出各种怪异陌生的絮语。他们全在楼上卧室里走来走去,他则愈来愈往沙发的暗影深处钻,他身上的每一束神经都清楚感应到变化来了,可怕的事情正在发生。他等着,就像多年前他等着神秘客上楼梯的脚步声一般,后来门终于打开,巴雷特小姐高喊:“布朗宁先生!”但现在来者又是谁呢?是哪一位神秘客?时间慢慢过去,没有人来理他。他躺在客厅里,没有食物,也没有水喝,就算一千条有斑点的西班牙猎犬来前门嗅闻,他也不会理睬,因为随着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他心里那种有外物强迫侵入家里的感觉愈来愈强烈。他从沙发布的荷叶边底下往外偷瞄,两个抱着灯的丘比特、乌木柜、法式椅子……,看起来全像被劈成两半,他自己也感觉仿佛为了让出空间给那个看不见的东西,被迫挤到墙边。这期间他看过布朗宁先生一次,但他仿佛变了一个人;他也看过威尔森一次,她也变了——他们似乎看到了他看不见,却感觉得出来的那个东西,他们的眼睛闪耀着奇特的光芒。
终于,脸色潮红、衣衫不整却得意洋洋的威尔森把他抱在怀里,上了楼。他们一起进入卧房。笼罩在阴影内的房里传来一阵微弱的咩咩声——枕头上有东西在挥动;是个活的东西!布朗宁夫人不靠别人,一个人待在房间里,连前门都没打开,就从一个人变成两个人了!那可怕的东西躺在她旁边,不停舞动双臂,喵喵叫。弗勒希感觉一阵妒火与怒火扑向心头,再加上一股他无法掩饰的强烈嫌恶,用力挣开威尔森的怀抱,冲下楼去。威尔森和布朗宁夫人都在叫他回去,她们用温言软语引诱他,赏他点心吃,却一点用都没有,他只想躲开那令人作呕的景象,那恶心的东西,躲到哪里都好——阴影里的沙发,黑暗的角落。“……整整两个星期,他得了严重的忧郁症,无论怎么哄他都没有用。”即使忙得无法分身的布朗宁夫人都不得不注意到这一点。我们若把人类的时间换算成狗的时间,想象一分钟如何膨胀成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又如何膨胀成一天,若说弗勒希的“严重忧郁症”持续了整整六个月,亦毫不为过。许多男人与女人可能在不到六个月的时间,便将自己的爱恨情仇全忘得一干二净了呢!
然而弗勒希已非温珀尔街时代的那条未经训练、不懂世故的狗,他早已学到教训。他挨过威尔森的打,勉强吞咽过原本是新鲜的、后来却已发霉发臭的蛋糕,然后他誓言去爱,不去咬。当他躺在沙发底下时,往事历历,在他心头翻搅。后来他终于想通了,于是他再一次受到奖赏。老实说,刚开始那个奖赏并不具体,而且还有点令他无法消受。他们把宝宝放在他背上,弗勒希得驮着他走来走去,还得忍受宝宝扯他的耳朵。可是他逆来顺受,风度极佳,即使耳朵被扯,也只转过头去“亲亲那双肥得有酒窝的小光脚”。三个月之后,那一团羸弱无助,只会乱扯和喵喵叫的小肉球,竟然变得最喜欢他——至少布朗宁夫人是这么说的。最妙的是,弗勒希发现宝宝喜欢他,居然他也喜欢上宝宝。难道他们俩没有共通之处吗?宝宝是不是有很多地方都像弗勒希?他们不是有许多相同的观点与品位吗?且拿欣赏风景这件事来说吧!对弗勒希而言,所有风景都极乏味,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没学会将视线焦点对准山峦。他们带他去瓦隆布罗萨度假,但那儿壮丽的森林只让他感觉穷极无聊。宝宝几个月大的时候,他们再度乘坐马车长途旅行。宝宝躺在保姆大腿上,弗勒希则坐在布朗宁夫人的膝上。马车走啊走,走个不停,艰困地攀上亚平宁山脉的高峰,布朗宁夫人简直喜不自禁,脸孔几乎一直贴在窗上,就算用上所有的英语词汇,仿佛也无法形容她心中的万千感触。“……亚平宁山脉的景色秀美细腻,几近梦幻,形状与颜色变化多端,奇峰更叠,各具特色,浓密的栗树林朝万丈峡谷倾斜,湍急的洪流冲下山崖,仿佛在劈开与猛抓着岩石;层峦叠嶂,仿佛是彼此竞相攀越挤压而形成的,且因太过费力而变色……”——亚平宁山脉的美使布朗宁夫人的灵感泉涌,形容词句也跟着竞相涌现,彼此攀越挤压出来。但宝宝和弗勒希却完全感觉不到灵感泉涌,或兴奋得词穷。他们俩都十分安静;弗勒希“把头从窗口转开,因为不觉得有什么好看的……他对于树木山峦,或类似的东西,有一种不可言喻的蔑视感”,布朗宁夫人做了以上的结论。马车继续辘辘地走,弗勒希睡他的觉,宝宝也睡觉。终于,他们见到了灯光与房舍,男男女女开始经过车窗外。马车进入一个村落,弗勒希立刻醒过来,充满兴趣。“……他的眼睛骨碌碌地转,仿佛快蹦出来似的,一会儿往东看,一会儿往西看,让你觉得他好像在做笔记一样。”令他兴奋的是人类的活动,而非美丽的事物;“美”若想碰触到弗勒希的感官,至少必须先结晶为绿色或蓝紫色的粉末,再由某位神仙以针筒注射进弗勒希的鼻孔,渗入他鼻孔后面的网状管道才行。而且弗勒希的反应也不会是语言文字,而是无声的狂喜。布朗宁夫人用眼睛看,他却用鼻子闻;她写,他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