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物语 精彩片段:
第五章 钱包物语(1972—1986)
我的前身是一块零头布,我是从一块二尺七寸宽、七尺长的灯芯绒布料上剪下来的。那块布料是一位母亲给她的两个女儿做外套用的,当时两个孩子的年龄分别是九岁和十三岁。适合这个年龄的女孩子的颜色应该是大红、天蓝、杏黄,再不济也该是墨绿,而我的颜色却是一种与泥土接近的灰。母亲选择这个颜色的理由非常简单:它耐脏。当然,她没想到耐脏的另一种说法是:这块布本身看起来就已经脏了。母亲是个讲究实际的人,“好看”这样虚浮的词,在她的脑子里是轻易找不到落脚的地盘的。
我从那块布料上被剪裁下来之后,就一直躺在某个抽屉的角落里,过了大概三四年的时光。后来那位母亲的大女儿高中毕业,要去离家不近却也不算太远的一个生产队插队落户。女儿去的那个地方,生活条件自然无法跟城市相比,母亲不放心,就把自己背着丈夫偷偷积攒的二十块钱交给女儿带上。直到这时,母亲才想起了那块已经被冷落了多年的零头布。她把它翻找出来,缝成一个小小的钱包。她的针线本领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我在剪刀底下出世时的样子有些蠢,而且缝制的针脚也很粗大。但是我外貌上的缺陷很快就被功能上的齐全所弥补。我带有一个夹层,夹层里有两个暗兜。暗兜和明兜相得益彰地给诸如全国粮票、钢镚和纸币等不同种类的票证提供了各自的藏身之处。而且,我的布舌底下钉了一个大号铁揿钮,它极为牢固结实,经得起千秋万代的揪扯。在香奈儿、爱马仕、路易·威登等名字尚在外语词典里酣睡,大部分百姓人家都还在使用伟人语录的红套封或小硬塑料袋,来装载他们少得可怜的零花钱的年代里,我就算得上是一个拿得出手的专用钱包了。
就这样,我从一块零头布变成了一只手掌大小的钱包,藏在我主人(也就是那位母亲的大女儿)的贴身裤兜里,和她形影不离地相处了整整十四年。我看得见她每天的一举一动,闻得出她肌肤上随着情绪变化而散发出来的不同气味,听得见各样隐秘的念头在她身子里窸窣爬行的声响。这些念头有的很快在她的嘴巴里找到了出路,有的则会长时间地潜伏在她的身子里,渐渐销蚀腐烂,成为新一拨念头栖身的土壤。
我是一只土灰色的灯芯绒钱包。
我的主人叫全力。
眼睛太细,而且是单眼皮,颧骨太高,嘴巴太大。
全力看着镜子里那张模模糊糊的脸,忍不住叹息。
十七八,丑女也是花。说这话的人,不是没见过丑女,就是没见过花。她想。
当然,她绝对不会料到,几十年之后,她憎恨的这副面容将成为某个版本的时尚。而那时,她只能戴着老花镜,望洋兴叹地看着她的容颜在一些时装模特的脸上东鳞西爪地重现。
镜子是父母结婚时置办的旧物,已经满脸寿斑,老眼昏花。镜子早已看过了一面镜子一生里该看和不该看的一切,可是它依旧未能解甲归田。家里不是买不起一面新镜子。对他们这样一个双职工的家庭来说,一个月的收入可以买十面比这光鲜得多的镜子。只是在妈妈的开销计划里,诸如镜子这样的物件总是排在最后。眼看着将要轮到它的时候,总会有一些意外堂而皇之地挤到跟前,把它再次推回到队尾。
“家里还剩下几尺布票,你自己拿去扯块布做件衬衫。我给你扯的你都看不上。”妈说。
妈正坐在床上给她缝被子。被里是旧的,棉胎和被面却都是新的。被面是一块棕褐色的布,上面隐隐织了些说不上是枝还是藤的暗花。妈购置家里物件的通用标准是耐脏。全力从小到大穿的所有衣物,上至帽子,下至鞋袜,颜色都像是吸满了灰尘的窗帘布,她不知道这世上到底还留有多少脏需要一件衣服来扛。在等待了这么多年之后,当她终于可以自行挑选一件衣服时,她却失去了兴致:她接下来要走的路,实在不值得一件新衣服来庆祝。
在被子堆成的壕沟那边,全知沉沉地睡着了,身子蜷成松松的一团,两只手臂交错着搭在额上,仿佛在遮挡着一束并不存在的强光。夜还嫩,远没到上床的时辰,可是全知每天撂下饭碗必得闭一阵眼睛。这一觉可以是十五分钟,也可以是一个小时。只有歇过了这个坎,她才能有精神起床写作业。妈伸过手去,整了整全知身上那件短袖布衫的袖口,挡住了她那从袖窝里显露出来的已有了妇人雏形的小乳房。
“这孩子,长得太快,今天来那个了。”妈对全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