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力·叔本华选集 精彩片段:
论本体与现象的对立
一
所谓物自体就是本体,是指独立存在于我们知觉之外的东西,是指真实存在的东西。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里特创立原子论,认为物自体是物质,这也是后来洛克所说的东西,康德认为它是不可知的超越的存在物,我认为它是意志。
二
正如我们只认识地球表面而不认识地球内部的大量固体物质一样,我们在经验上对宇宙万物的认识,除了它们的现象、表面以外,就再没有别的了。对这种有关表面现象的正确知识,构成了物理学即广义物理学。但是,这个表面却要先假设一种既构成外观还有具体内容的内部,这个假设以及关于内部性质的许多推论则构成形而上学的主要课题。
要想根据表面法则来解释物自体的本性就等于要透过外观与适用于外观的法则来解释实体一样。所有独断的超越论哲学都想根据现象法则来解释物自体,这好像是想使两个极端不同的物体彼此涵盖一样,这种想法常常失败,不管你怎样转变它们,最终都不会圆满。
三
由于自然中的一切东西都既是现象又是物自体,或创造的自然和被创造的自然,因此都可以从两方面加以解释,一方面可以做物理学的解释,另一方面也可以做形而上的解释。物理学的解释往往运用“原因”,形而上的解释则往往运用“意志”;因为出现于无知觉自然中的自然力量以及更高一层的生命力,在动物和人类身上都表现为意志。
所以,严格地说,人类所具有的智慧的多少和倾向以及道德性格的构成都可以归结为纯粹的物理原因,前者基于大脑和神经系统的构造以及影响他们的血液循环,后者基于心脏、淋巴系统、血液、肺脏、肝脏、脾脏、肾脏、肠子、生殖器官等的构造和综合效果。
我承认这需要一种甚至比毕查德☾1☽和卡班尼斯☾2☽在支配物质与道德间关系的法则方面所认识的更为正确的知识。因此两者可以追溯到更远的物理原因,即父母亲的身体结构,因为这些只能给同类提供种子,不能对更高一层或更优秀者提供种子。
另一方面,从形而上学的立场上说,同一个人应该解释为他自身的虚灵存在方式,即完全自由的和最初的意志,这个意志为自身创造了最合身的智慧;因此他的一切行动,虽然必定是他性格的结果,而他的性格在任何时间又与作用于他的刺激相冲突,虽然是他的本性导致的实质的结果,然而却要完全归因于他的本性。
四
当我们认识和思考任何动物的生命活动时,尽管动物学和动物解剖学告诉我们许多东西,却仍然觉得这是一种深不可测的奥秘。
大自然就因为绝对无情而永远对我们人类的询问没有任何反应吗?难道大自然不像一切伟大事物一样是开放的,传达消息的甚至纯真的吗?大自然未能回答我们的询问,除了我们问错了问题以外,是否还有其他原因呢?除了我们的问题是基于错误的假设以外,是否还有其他原因呢?除了我们的问题中隐藏着矛盾以外,是否还有其他原因呢?
我们能不能认为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可以存在于本质上永远无法发现的自然中呢?不,当然不能。大自然是深不可测的,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没有包含这种形式的领域内寻求原因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