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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事件的经过大致如下。
星期四晚上十点左右,差不多是我们在圣保罗教堂聚会结束的时间,安德鲁·埃切瓦里亚和杰拉尔德·威廉巡逻完毕,回到西十街第六分局,向值勤警官汇报任务结束。他们俩是当天晚上五组辅警中的一组,在辖区中的指定区域执行巡逻勤务。他们随身携带警棍和无线电,帮正式警察分担治安工作,并在城市大街小巷代表警察执行公务。
杰拉尔德·威廉把制服脱下锁进储物柜,换上便服回家。安德鲁·埃切瓦里亚则一向都是穿着制服去执行每周一次的任务,然后穿着制服直接回家,这是他应享的权利。他大约十点二十分离开警局,目的地是西北方一座改装过的仓库,在华盛顿街和西街间的霍雷肖街上,他和他的女友、服装设计师克拉伦丝·费罗伊登塔尔,在那儿合租一间套房。
不知莫特利是早在傍晚巡逻时就开始跟踪他,还是他刚离开警局后恰好被莫特利挑中。但也有可能这整件亊都只是莫特利临时起意。莫特利绝对是经常出没于西村的常客,他很有可能一时冲动犯下这件案子。
很明显地,他必定是把埃切瓦里亚引诱入两栋大楼间的暗巷,可能是装出求救的样子。埃切瓦里亚身穿制服,必然以为有人极需协助。这位年轻的航空公司票务员还不及反应,莫特利便将他制服,有可能是勒住喉咙使他昏迷。
这并非致命的死因,致他于死的凶器是窄刃的刀子。事实上在下手前,莫特利还先把这年轻人的夹克、衬衫都脱下,一刀刺进埃切瓦里亚的心脏。
他将尸体剥得精光,只剩下内衣和袜子,为了能够脱下裤子,他还先把剥下鞋子。但不知是因为尺寸不合,还是他比较中意自己的鞋子,最后他竟把年轻人的鞋子弃置现场。(更令人惊讶的是,尸体被人发现时,那双鞋子竟然还在。如果有流浪汉先到现场,鞋子大概早没了。)
他把当时可能已经死亡、只穿着短袜和内衣的埃切瓦里亚丢在窄巷中。被害者的内裤被褪至大腿处,看起来似乎曾遭到某种变态凌虐。后续检验虽没在死者肛门发现任何精液,但证实他的肛门确实曾遭到异物侵入,或许是施虐者无法射精,另一种可能则是戳入的异物是埃切瓦里亚那支木质警棍。
莫特利把警棍、连同其他装备一并带走,包括手铐、钥匙、笔记本、无线电、辅警徽章,当然还有衬衫、夹克、长裤以及警帽。他应该是穿着自己原来的衣服,用事先准备好的购物袋把这些抢来的东西装走。(如果真是这样,就支持了我们的推论,即攻击埃切瓦里亚是经过事先计划的,他特别挑选身高体型与自己相似的制服警察,然后再进行跟踪。)
埃切瓦里亚显然是十点半至十点四十五分之间遭人杀害,凶手则在十一点前从巷道逃逸,消失在夜色之中。一个钟头后,第六分局接到匿名电话报案,才在弃尸现场发现尸体。抵达现场的警员当中,刚好有人几个小时前才见过受害者,所以认出他的身份。要不是恰好碰上这种运气,可能得花一段时日才能辨识出他的身份,或发现他曾是辅警。
此时詹姆斯·利奥·莫特利有一个小时充裕的时间远离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不利于他的线索。他可能直接回莱普考特的公寓,把身上原先穿的衣服换成埃切瓦里亚的制服。不知他是不是还穿了新制服对着镜子瞧瞧自己的模样,来回踱步,拿着警棍在掌中拍打?跟所有自从罗斯福任指挥官以来的新手一样,试着旋转警棍?
这些状况都只能各凭想像。我们不知道此刻他正在干嘛,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到的二十五街或离开该地。说不定当我站在大楼后院,从防火梯偷窥他的窗户,听老鼠在垃圾堆中吵闹时,他正在房内;说不定当我蹲在那公寓房门前检查室内灯光、竖耳倾听声响之际,他正在门的另一边。我猜测,上述想法的可能性小大,他可能只是回去换上被害者的衣物就离开了。事实究竟如何实在无从得知。
清晨四点半,我和米克·巴卢在餐馆吃特早的早餐时,他同时正走进东五十一街三百四十五号大门。
他发现一个通过那些重重门锁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她自己打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