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中的旅行 精彩片段:
十三
但格拉夫错了,他说。格拉夫对于这个自己已卷入的罪恶计划一无所知。他就是那个替罪羊,电影里人们就是这么说的,政府派去的这个人其实就是让机器得以开动的一把小扳手。他们所有的人都卷入进去了——朱伯特,国防部,德·维加,他们所有的人。是的,兰德作为双面间谍被派遣到异族属地,带着策动第因人入侵西部省份的指令,借以挑起一场政府梦寐以求的战争。但是兰德没能完成任务。一年过去了,这段时间里什么都没有发生,掌权的高官得出的结论是兰德背叛了他们,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他的良心使他幡然醒悟,他跟第因人和平相处了。于是,他们策划了一个新的计划,派出第二支部队进入异族属地。这回不是从乌尔蒂玛过去,而是从距离乌尔蒂玛几百英里的北面进入,这支部队规模比先前的大得多,人员至少多十倍,以一支上千人的部队对付百号来人,兰德和他那支同情贱民的部队就毫无指望了。是的,你没听错,我说的就是这回事。联邦派出了第二支部队去消灭前面的部队。当然,所有的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一个像格拉夫那样的被派去寻找兰德的人,自然而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第因人要对这堆臭气冲天而残缺不全的尸体负责。鉴于这个原因,格拉夫成了这个行动中的关键人物。他对此毫不知情,他是被派往那里挑起战争的。如何做到这一点呢?就让他在乌尔蒂玛逼仄的小囚室里写下他的故事。文稿开头时德·维加就在执行这个计划了,一个星期来不停地拷打他,但这只是强化他对上帝的畏惧之心,确信自己将被处决。当一个人想到自己就要死去,获准书写的时候他就会把全部真情吐露在纸面上。格拉夫正是在按照他们的要求做。他叙说自己追踪兰德的使命,写到在盐碱地发现大屠杀现场时,他什么都没省略,一五一十地描述了那些血淋淋的细节。这就要说到关键的一步:一个活生生、亲眼见证的事实,却被栽赃到第因人身上。等格拉夫写完了自己的故事,德·维加拿走了那些手稿,把他从囚室里放了出来。格拉夫简直发愣了。原以为自己要被枪毙,却意外地得到丰厚的犒赏,并让他自由自在地坐着头等马车返回首都。当他回到家时,这份被精心编辑过的文稿已经被刊登在了这个国家的所有报纸上。联邦士兵被第因人屠杀——来自内务部副助理局长西格蒙德·格拉夫的第一手报告。
格拉夫一回来就发现整个首都的人都武装起来了,大肆叫嚷要反击异族属地的进攻。他现在明白自己被残忍地欺骗了。这样大规模的战争有毁灭联邦的可能,到头来却是他引发的,就是他点燃了这场致命的战火。他去见朱伯特要求一个解释。鉴于事情进展得如此顺利,朱伯特完全乐意向他解释这一切。这时他提出要给格拉夫大幅加薪,但格拉夫却做出了自己的回复:我要辞职,他说。说完便冲出房间,房门在他身后砰地关上了。那天晚上,在昏暗而空寂的家中,他抓起一把上了子弹的左轮枪,一颗子弹射穿了他的头颅。就这样,这就是故事结尾。Finita, la commedia.☾1☽
布兰克先生滔滔不绝地讲了二十分钟,现在他累了,不仅是因为声带太用力了,也因为他的喉咙一开始就不太舒服(在这之前几分钟他刚在卫生间里呕吐过),他说到故事的最后几句时声音已经变得粗嘎刺耳了。他闭上眼睛,忘记了这个动作很可能会唤回冥想中那些穿越荒野的队列,那些该死的暴民,那些最终将他团团围住撕碎的无脸鬼怪,但这次布兰克先生幸运地避免了幽灵的纠缠,当他闭上眼睛时,他再一次回到了过去,像是坐在一把木制椅子上,他相信这是一把阿迪朗达克椅子,在乡村的某处草地上,身边全都是青翠的草叶,远处是黛青色的山,天气温暖,这是夏天的温暖,头顶是万里无云的天空,太阳光洒在他的皮肤上。现在看来,这应该是许多年前的场景,布兰克先生回到了自己的青年时代,坐在阿迪朗达克椅子上,怀里抱着一个娃娃,一个一岁大的身穿白色T恤裹着白色尿布的女婴,布兰克先生在凝视着小女孩的眼睛跟她说话,他说了什么已经想不起来了,因为这一次的神游是在沉默中展开的。当布兰克先生和小女孩说话时,她回视他,眼中的神情专注而严肃,他现在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心想这女孩是不是小时候的安娜·布卢姆,他心爱的安娜·布卢姆,如果这不是安娜,那么这孩子是不是他的女儿,但他问自己,什么女儿,她的名字叫什么,如果他是孩子的父亲,那么孩子的母亲在什么地方,她叫什么名字,他问自己,接着他在心上记了一笔:下次有人进房间来,要向他询问这些问题,以便弄清楚他是不是在哪里有一个家,家里有妻子和孩子们,或者是否曾经有过一个妻子,或者是否曾经有过一个家,或者这个房间是否并非他一直居住的地方,但是布兰克先生已经快要忘了这份心里的笔记了,因而也将抛开那些有待咨询的问题,因为现在他已累坏了,他在阿迪朗达克椅子上抱着孩子的想象消失了,布兰克先生睡着了。
因为有摄像机,它始终以每秒钟一帧图像的速率提供监视记录,我们可以确切知道布兰克先生的小睡时间持续了二十七分十二秒。他也许还想睡,但这时一位男子走进了房间,他拍了拍布兰克先生的肩膀,想要拍醒他。老人睁开了眼睛,因为在梦乡短暂地逗留了一阵而感到神清气爽,他马上坐起身来,清醒地迎接这个不速之客,没有一丝昏沉的感觉。
这来访者看上去有五十大几或是六十出头,像法尔似的站在他面前,也穿着蓝色牛仔裤,但法尔上身是红衬衫,而此人的衬衫是黑色的,法尔走进房间时两手空着,而这个穿黑衬衫的人却捧着一叠文件和文件夹。布兰克先生觉得他挺面熟,但他今天见过太多的面孔,无论是照片上的还是本人,他没法把这张脸跟某个名字对上号。
你是福格吧?马尔科·福格?
来访者微笑着摇摇头。不,他说,我不是。为什么你认为我是福格呢?
我不知道,只是我刚才醒来时,突然想起福格今天下午要来这里。确切地说,我能想起这件事,已经是一个小小的奇迹了。我的意思是,记住了这件事。但福格来了。我敢肯定。来喝下午茶。我们打了一会儿牌。我们聊天。他给我讲了几个很逗的笑话。
笑话?来访者问,朝写字台走近一步,把椅子转了一百八十度,然后把一叠文件搁在膝盖上坐了下来。在他忙乎时,布兰克先生站了起来,蹒跚地向前走了几步,然后在床垫边上坐了下来,大致就坐在今天早些时候弗勒德坐过的地方。
是的,笑话,布兰克先生继续道,我记不起所有的笑话了,但其中有一个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你不介意告诉我,对吧?来访者问,我一直想听到很棒的笑话。
让我试试,布兰克先生回答,接着他停顿一下,聚精会神地想了想。是这样的,他说,唔,是这样。我想开头是这样的。某个下午五点钟,一个人走进芝加哥的一家酒吧,要了三杯苏格兰威士忌。不是喝完一杯再要一杯,而是一下子要了三杯。这不同寻常的行为让酒吧侍者觉得有点奇怪,但他什么也没说,就给了这人他点的东西——三杯苏格兰威士忌,在吧台上排成一列。这人一杯接一杯地喝光了,然后付账走人。第二天,他又是下午五点左右来了,还是那一套,一上来三杯苏格兰威士忌。一天接一天,两个星期来都是这样。最后,那酒吧侍者越来越好奇了。我不是想管闲事,他说,可你两个星期来每天都要三杯威士忌,到底是怎么回事。人们大多一次只要一杯。噢,这人说,答案很简单。我有两个兄弟,一个住在纽约,一个住在旧金山,我们三个非常要好。为了表达我们之间的深厚情感,每天下午五点我们三人各自到酒吧要三杯苏格兰威士忌,默不作声地互祝健康,就像我们仍在一块似的。酒吧侍者点点头,终于明白了,原来这是个古怪的仪式,也就不再去多想了。这样的事情一直持续了四个月,这人每天下午五点都会来,侍者就给他三杯酒。接下来就有事情发生了。一天下午,这人又在那个时间出现了,但这一次他只要了两杯苏格兰威士忌。侍者有点担心了,过了一会儿,他鼓起勇气问道:我无意多管闲事,但在过去的四个半月里,你到这里来都是要三杯酒,这回你却只要了两杯。我知道这不关我的事情,但我只希望你家里一切安好。没什么事,这人回答,语气还是像以往那样开朗热情。那是怎么回事呢?侍者问。答案很简单,这人说,我戒酒了。
来访者爆发出一阵长时间的笑声,布兰克先生没有跟着一起笑,因为他早已知道了笑话的包袱,不过他一脸微笑地瞧着这个穿黑衬衫的人,很高兴自己的笑话获得这样的效果。欢笑声渐渐消失之后,来访者看着布兰克先生问: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不太清楚,老人说。不管怎么说,你不是福格。但毫无疑问我以前见过你——见过许多次,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