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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森林_古老的部族 2

威廉·福克纳
外国小说
总共12章(已完结

大森林 精彩片段:

古老的部族

2

那个时刻就这样来到了。他扣动扳机,接着山姆用热血在他脸上做标志,这血是他使之溅流的,于是他不再是小孩而成了一个猎人,一个大人。那是最后一天的事。他们那天下午拔了营,接着便离去,他表亲、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将军和布恩骑马,华尔特·艾威尔、那两个黑人还有他和山姆坐大车,车上放着他的兽皮与鹿角。大车里可能还有(也的确有)别的战利品。可是对他来说它们并不存在,正如他只觉得他跟山姆·法泽斯实际上仍然像早上那样是单独在一起的一样。大车迂回、颠簸地往前移动,两边是缓慢而不断地往后退去但却是永远存在的林墙,在墙的后面与上面,大荒野在注视着他们离去,它如今已不那么饱含敌意,也永远不会再含敌意了,因为公鹿仍然在跳而且永远在跳,那摇摇晃晃的枪杆逐渐变稳而且终于永远稳定,然后是轰的一声,但公鹿仍然从他永生的瞬间跃出,永远不死——大车颠簸、跳跃着往前行进,那一瞬间,公鹿、射击、山姆·法泽斯与他本人还有山姆用来给他做标志的血,使他永远与荒野结成一体,而自从山姆说他做得很好以来,这荒野就接受了他,这时山姆突然勒住马缰,让大车停下,他们全都听到了一只鹿从隐藏处冲出的那绝对不会弄错的、令人难忘的声音。

这时布恩在小路拐弯处的另一边吼叫起来,大伙儿还一动不动地坐在停下的大车里,华尔特与那孩子已经伸手去拿枪了,这时布恩用帽子驱策骡子飞速跑回来,冲着他们吼叫,脸色既激动又显得大惑不解。接着别的骑者也都驱策坐骑从拐弯处跑回来。

“放狗呀!”布恩喊道,“放狗呀!这鹿要是头上有个鼓包☾1☽的话,那他会长出十四个角叉来的!就伏在路边那番木瓜树丛里!要是我知道他在那儿,我用小刀就能把他的喉管割断的!”

“说不定正因为这个他才跑的呢,”华尔特说,“他看见你手里从来不拿枪。”他已经拿着步枪下了大车。紧跟着那孩子也拿着自己的枪下了车,别的骑者来近了,布恩就好歹从他的骡子上爬了下来,伸手在大车的行李当中乱抓乱摸,嘴里仍然在叫:“放狗呀!放狗呀!”孩子也觉得他们简直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才能决定该干什么——那些老人哪,在他们身上血已变冷,流得慢了,在他们与孩子本人之间隔着好多岁月,这就使他们的血变成一种不同质地的更冷的东西,是与他身上甚至布恩与华尔特身上的都不同的。

“你看怎么样,山姆?”德·斯班少校说,“狗能把他撵回来吗?”

“咱们用不着狗的,”山姆说,“要是他听不见狗在后面追,他会绕个圈子在太阳下山时回到这儿来睡觉的。”

“那好,”德·斯班少校说,“你们哥们几个骑马。我们坐大车朝前到大路上去,在那儿等候。”他和康普生将军与麦卡斯林爬上大车,而布恩、华尔特、山姆与孩子上了马,拐回去,走出小路。山姆领着他们走了有一个小时,穿行在下午灰蒙蒙的、没有特点的光线里,这光与拂晓时分的没有多大区别,不经过什么层次就会转成黑暗。这时,山姆让大家停下。

“这就够远的了,”他说,“他会从上风向走来,他不想闻到骡子的气味。”他们把坐骑拴在一处树丛上。这时山姆带领他们步行,这里没有小路,他们在没有特点的下午光线里穿行,孩子紧跟在他的后面,另外两个则紧紧跟在孩子脚后,至少那孩子以为正是这样。其实他们并没有这样。山姆有两次稍微扭回头来,越过自己的肩膀对他说,一边仍然在走:“你们来得及的。我们会赶在他头里先到那儿的。”

于是他就设法走得慢一些。他有意要让那令人昏眩地疾驰的时光减速,在这速度里,他连见都没见到的那公鹿正在行进,他觉得这疾驰的时间必定正在使公鹿越跑越远,越跑越远,而且更加不可挽回地远离他们,虽然现在并没有狗群钉在他后面逼他快跑,虽然,按照山姆的看法,他现在一定已经兜完一圈,正朝着他们跑回来。他们继续往前走;可能过了一个小时或是两倍这点时间,也许还不到一半,孩子可说不上来。接着他们上了一道土脊。他从未到过此处,也看不出这是一道土脊。他只知道地势微微升高,因为矮灌木稍稍变稀了,地面不明显地朝一道密密的芦苇墙倾斜。山姆停住了脚步。“就是这儿。”他说。他对华尔特与布恩说:“顺着这道土脊走下去,你们会到达两个交叉路口。你们会见到足迹。如果他穿过,必定是走那三条小路里的一条。”

华尔特朝四面看了一会儿。“我知道的,”他说,“我还见到过你那只鹿呢。星期一我来过这儿。他算不了什么,仅仅是只一岁的小鹿。”

“一只小鹿?”布恩说。他走路走得在急促地喘气。他的脸仍然显得有点激动。“要是说我方才见到的是只小鹿,那你不如说我还在念幼儿园呢。”

“那我看到的肯定是只兔子,”华尔特说,“我一直听说你上一年级前两年就已经辍学了。”

布恩朝华尔特瞪眼。“如果你不想开枪打他,就走开好了,”他说,“到一边待着去。老天爷啊,我——”

作品简介:

小说是福克纳打猎情结和自然意识的集中展示,通过对打猎活动的描写,刻画了猎人的生活与南方乡野的生活图景。小说涉及的主题较福克纳其他小说更为纯粹,即人与自然如何和谐相处。福克纳将野蛮的打猎与文明的开发顺承叙述,强烈抨击了文明的开发似乎比野蛮的打猎还要更野蛮,更不能冠之以文明。

福克纳在小说尾声中写老猎人艾萨克自言自语地说:“难怪我过去熟知的大片被毁的森林没有吵吵嚷嚷要求上天报应了。将来完成大森林复仇大业的必将正好是那些毁掉森林的人。”这完全可以看成是在面对现代主义与商业利益对传统价值以及原始森林的掠夺时,福克纳本人借老猎人之口对传统道德的呼唤。

1.美国的文学史星光灿烂、大腕佳作云集,在这璀璨的“星河”里,谁最能代表美国?一个是惠特曼,另一个是福克纳——无人质疑!

2.福克纳,美国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20世纪世界文学中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将美国南方的历史和人的生存景象纳入他所创造的类似当代神话的小说中,形成了一座新的文学高峰。克洛德•西蒙、加缪、萨特、略萨、马尔克斯、莫言等多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对其推崇备至,视其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导师。

3. 福克纳有三个标志性喜好:酗酒、嗜烟、骑马打猎。酗酒抽烟使他健康受损,65岁便去世;而骑马打猎成为了他不朽文字的抒写主题。《大森林》是一部完整的打猎故事集,是福克纳晚年时亲自编订篇目的作品。这部作品被视为成长小说,但是其中关于“大熊是人类的高贵的对手”,“必须用崇高的原则、公正的行为与之打交道”所蕴含的人与自然关系的阐释,更可视作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思想主题。因此,这部作品越来越受到福克纳研究者的重视和推崇。

作者:威廉·福克纳

翻译:李文俊

标签:威廉·福克纳大森林美国外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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