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阅读

中国古代官制_第五章 宋辽金夏元官制 第五节 元朝官制

王天有
科普学习
总共23章(已完结

中国古代官制 精彩片段:

第五章 宋辽金夏元官制

第五节 元朝官制

元朝的前身是蒙古汗国,由成吉思汗所建。当时官制比较简单,实行领主分封制。其办法是,把全国牧民按地区编为十、百、千、万户,各设长以统领。万户长、千户长都是开国功臣,由成吉思汗任命,占有不等的封地和封户。封户平时畜牧生产,缴纳赋税,战时由领主率领,随大汗出征。所以,这种领主分封制实质是一种军政合一的组织。成吉思汗的私人财产和宫廷事务分属于四个斡耳朵。斡耳朵是宫帐的意思,由成吉思汗四个妻妾分别管理和继承。成吉思汗的亲军有10000人,称怯薛军。怯薛是“番直宿卫”的意思,也就是宿卫军。他的成员称怯薛歹,长官称怯薛之长。怯薛除保卫大汗外,还负责大汗的日常生活,并兼办公事,处理国务。怯薛组织中为大汗主管文书的官员称必阇〔du都〕赤。必阇赤,意为“书史”,也可以参谋国事。司法官称扎鲁忽赤,汉译为断事官。元朝统一中国后,国家规模超过汉、唐,蒙古汗国官制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为了行使有效的国家管理,蒙古统治者对历代中原王朝官制,特别是金朝官制,多所借鉴,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元朝官制。

(1)中央官

元朝中央最重要的机构是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

元朝不采用隋唐确立的三省制度,而是沿用金朝尚书省制度,更名为中书省。中书省是由蒙古汗国时侍卫官必阁赤演化而来,又称都省,为管理全国政务的最高行政机构。中书省名誉上的长官是中书令,由皇太子兼任,称“行中书令”或“领中书令”,但并不常设,元代只有四个皇太子兼任此职,而且“首居重器,未尝事事”(《秋涧集》卷八四),“名虽如是,实则未闻”(《青崖集》卷四)。实际上中书省的长官是右丞相和左丞相,总领省事,裁夺庶政。元制尚右,右丞相地位高于左丞相。平章政事是丞相的副贰,左右丞、参知政事为执政官,统称宰执。又有参议中书省事,掌管左、右司文牍,并可参决军国重事。左、右司,各设郎中、员外郎、都事等官。中书省统领六部。六部皆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六部职掌与宋朝相仿,惟兵部不掌军政,只负责邮传屯牧。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至大二年(公元1309年),元朝曾三次设立尚书省,与中书省分权,但时间都不长(三次设置合计八年),所以终元之世基本上实行的是一省制。

需要指出的是,元代宰执官名运用十分混乱,原因是相当长时间内被用于赏功加官,到元中期恶性发展,从京官到外官,从文职到武职,甚至佞倖、僧道之类,往往都被授予宰执头衔,有时前面加“遥授”字样,有时则径称丞相某某、平章某某,职官、加官颇难分辨。直到元朝后期,加官宰执头衔才得到控制。

枢密院是最高统军机构。除怯薛外,“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元史·百官志二》)。最高长官枢密使,也不常设,实际上的长官是知枢密院事,下设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佥枢密院事、同佥枢密院事、院判、参议等官。元朝枢密院与宋、金枢密院略有不同,即遇有大征伐,另在用兵处分置行枢密院。行枢密院简称行院,是临时性的,事已则罢。元朝军队分宿卫(戍卫京师)和镇戍(镇守全国各地)两大系统。宿卫军又分怯薛和五卫亲军。怯薛军入元后仍然保留,处于功勋军的地位,设怯薛长,归皇帝亲自统辖。怯薛待遇优厚,元朝高级军政官员多出身于怯薛。所以,官员以怯薛出身者最显贵。五(左、右、中、前、后)卫亲军是中央常备军,各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等官,由枢密院管辖。镇戍军也由枢密院调动,有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新附军,其编制为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牌子四级,分别由万户、千户、百户、牌子头统率。各级军官都是世袭,地位高于文官。

御史台是最高监察机构。忽必烈曾说:“中书朕左手,枢密朕右手,御史台是朕医两手的”(《草木子·杂制篇》)。设官有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元代御史台地位高于唐、宋,一改以往以低品位官员监察高品位官员的传统。御史台直属机构有殿中司和内察院。殿中司设殿中侍御史,主管检查朝廷礼仪、考核京官。内察院设监察御史,主管刺探举报各种违法之事,有一定独立性,称作天子的耳目之司。元朝还在江南、陕西分设行御史台。御史台(内台或总台)与江南行台(南台)、陕西行台(西台)分辖二十二道,腹里与河南、辽阳二行省八道隶内台,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十道隶于南台,陕西、甘肃、四川、云南四行省四道隶于西台。每道设肃政廉访司(初设时称提刑按察司),置使、副使、佥事、经历等员。廉访官分临所管道监察,称为分司,每年八月至次年四月出巡,监察地方官吏,复审案件。元代御史台可以自选从总台到肃政廉访司的官员(需奏皇帝批准),这在历朝监察官的设置上是绝无仅有的,反映了元朝监察制度的特点。

元朝是一个开放型的政权,重视利用中外各种宗教加强思想统治,因此设有管理宗教事务的各种机构。最重要的是宣政院和崇福司。宣政院设院使、副使、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参议等官,主管全国释教僧徒及吐蕃事务。吐蕃著名佛教领袖八思巴曾为宣政院第一任总领,被尊为“帝师”、“大宝法王”。如吐蕃有事,宣政院另设分院往治。崇福司,一度改称崇福院,掌管也里可温(基督教)事务,管理本教教士和十字寺(教堂)。设官有崇福使、同知、副使、司丞、经历、都事、照磨等官。据考证,元朝有也里可温教寺院72所。道教则由集贤院兼管。江南道教由皇帝敕封的正一道天师掌领。元朝对各种宗教寺院大加保护,主管祭祀典礼的太禧〔xi喜〕宗禋〔yin因〕院同时负责对寺院的修缮。

元朝称院的机构特别多,主要有两类。一类设官是院使、同知、副使等。除前面提到的几个以外,还有宣徽院,掌管皇帝酒膳及朝廷筵宴。光禄寺是宣徽院的子机构。太常礼仪院,掌管礼乐、祭享宗庙社稷、封赠谥号等事。太史院,掌管天文历法之事。太医院,掌管医药和各种医药机构,同时制奉御用医药。将作院,掌管官府手工业。通政院,掌管全国驿站,后分置大都、上都两院。典瑞院,掌管皇帝的印玺信物。中政院,掌管皇后宫中财政、营造、供给。储政院,初名詹事院,掌管辅翼皇太子之事。另一类设官是各种名目的学士。有翰林兼国史院,负责拟写诏令,纂修国史。蒙古翰林院,负责翻译文字。集贤院,负责学校和征集人才,同时兼管道教、阴阳、占卜等事。下辖国子监和国子学。监负责学的教令,设祭酒、司业、丞等官。学负责教授生徒,以博士领衔管理。又有蒙古国子监和蒙古国子学,不隶集贤院,而归蒙古翰林院管理。奎章阁学士院,掌管进呈经史书籍,考校历史,纂修《经世大典》。下辖群玉内司,掌管图书宝玩;艺文监,主管以八思巴文字翻译儒学经典。

此外,还有称府、称寺、称司、称监的机构。称府的有大宗正府,设扎鲁忽赤若干,由诸王为之长,掌管治理诸王、驸马以下蒙古、色目人的刑名诉讼,也兼管蒙、汉相关的刑狱。侍正府,设侍正府侍、同知,掌管内廷近侍之事。称寺的机构设卿、少卿。多为主管斡耳朵的机构。如长庆寺、长秋寺、承徽寺、长宁寺、延徽寺等。蒙元皇帝、皇后的斡耳朵各有私产和人户,死后由亲族继承。除这一类机构外,还有武备寺,掌管兵器的制造和供应。太仆寺,掌管马政。尚乘寺,掌管皇帝御用车马。值得注意的是元朝不设大理寺,以其职掌归入御史台。称监的机构有太府监,设太卿、太监、少监,掌管财务库藏。领内、右、左库藏。都水监,设监、少监、丞,掌管河堤渠防。又在地方分设大都河道提举司,山东、河南行都水监等机构。秘书监,设卿、太监、少监,掌管图书。司天监,设提点、监、少监,掌管历象研究及教学。又有回回司天监,设官同司天监,是少数民族星象学者观察天象的专门机构。设司的机构有大司农司,设大司农、卿、少卿,掌管农桑、水利及赈济之事。大都(今北京)留守司,设留守、同知、副守,掌守卫京城。

(2)地方官

元朝地方有两个系统,一是行省系统,一是土司系统。

行省,即行中书省,也简称省。元朝以大都为都城,称河北、山东、山西之地为“腹里”,直属中书省管辖。腹里之外,分设岭北、辽阳、河南、陕西、甘肃、四川、云南、湖广、江西、江浙等十个行省。“省”,最初是官署名,如中书省。行省是中书省分出来的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设官同中书省,亦有丞相、平章、右左丞、参知政事、郎中、员外郎、都事等。这种制度是从金朝学来的,金朝叫行尚书省,是临时的,不常设;元朝定型为常设的机构。以后,行省又演化为大行政区的代名词。明、清时候,行省作为官署名不复存在,但作为大行政区的代名词则沿用下来。行省下是路、府、州、县。路分上路和下路,满10万户为上路,不及10万户为下路,地理位置重要的地方,不论人口数亦可置上路。路设总管府,长官称达鲁花赤,总管副贰。下有同知、治中、判官、推官等官,下辖儒学(学校)、司狱司、织染局、杂造局、录事司等分管各项专门事务的部门。府的设置不普遍,有的直属中书省,有的隶属于行省,有的隶属于路。府之下有的直辖州县,有的不辖州县。府设达鲁花赤、知府(或府尹)为长官,又有同知、判官、推官、知事、提控案牍等员分管各项具体事务。州按所辖民户多少分为三等,江南、江北标准不一。江南50000户以上为上州,30000户以上为中州,不及30000户为下州。江北15000户以上为上州,6000户以上为中州,不及6000户为下州。州设达鲁花赤、知州为长官,其他设官如同府制。县也按所辖民户多少分为三等。江南以30000户以上、10000户以上、10000户以下划为上、中、下县。江北以6000户以上、2000户以上、2000户以下划为上、中、下县。县设达鲁花赤为长官,下设县尹、县丞、主簿、尉、典史等官。在比较重要的地方设巡检司,如浙江行省泉州路设有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琉球(今台湾)等地。

作品简介:

官制是指国家机构的设置和官吏的任用、考核,它关系到一个政权的盛衰、一个社会的稳定及人民的生活。春秋战国的“黄金台”,汉代的察举,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隋唐的三省六部、科举选官、节度使,两宋的文官当政,明代宰相的终结和大学士、厂卫的设置,清代的军机处……中国古代的官制体系有着它独特的发展轨迹和历史渊源,在合理与不合理中或调整、或完善、或发展、或消亡,逐步适应着不同时代的需要。

作者:王天有

标签:王天有中国古代官制中国文化史知识丛书思想专题

中国古代官制》最热门章节:
1第六章 明清官制 第二节 清朝官制2第六章 明清官制 第一节 明朝官制3第五章 宋辽金夏元官制 第五节 元朝官制4第五章 宋辽金夏元官制 第四节 西夏官制5第五章 宋辽金夏元官制 第三节 金朝官制6第五章 宋辽金夏元官制 第二节 辽朝官制7第五章 宋辽金夏元官制 第一节 宋朝官制8第四章 隋唐五代十国官制 第三节 五代十国官制9第四章 隋唐五代十国官制 第二节 唐朝官制10第四章 隋唐五代十国官制 第一节 隋朝官制
更多『科普学习』类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