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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制_第六章 明清官制 第一节 明朝官制

王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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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23章(已完结

中国古代官制 精彩片段:

第六章 明清官制

明(公元1368—1644年)、清(公元1636—1911年)时期,我国已进入封建社会后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极端加强这一政治特点,以及这一特点对社会发展的某些阻碍,在官制中更突出地反映出来。公元1840年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王朝虽然也对官制进行了一些修补厘定,但终于无法挽救封建统治的总危机。中国古代官制随同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覆灭而成为历史的遗迹。

第一节 明朝官制

(1)中央官

明朝中央官制有四个显著的特点。具体如下:

第一个特点是废除了丞相制度。明初沿元制,设中书省和丞相。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明太祖鉴于元末丞相权力很大,足以废立皇帝,又因本朝丞相胡惟庸擅权挠政,于是在杀掉胡惟庸后,立即宣布废除中书省,罢丞相不设。从此,长期存在于中国历史上的宰相制度被废除了,明清500多年推行的是无宰相的君主专制体制。废丞相后,明朝中央机构重新进行调整,形成了以六部为主干,府部院寺(司)分理政务的行政格局。

六部按其序列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从隋唐到明初,六部虽属中央重要部门,但不直接隶属于皇帝,或隶于尚书省,或隶于中书省,职权有较大的局限性。废丞相后,六部直属于皇帝,成为中央主理政务的最高一级权力机关。吏部是管理文官的机构。下设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司。户部是管理土田、户口及国家财政的机构。下设十三司,司名与明代地方十三省区的名称相对应。各司又分民、度支、金、仓四科。户部库藏称太仓,是明朝的国库。礼部是主管礼仪教化的机构,下设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兵部是主管军政的机构,下设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司。刑部是主管刑政的机构,下设十三司,司名与户部相同。工部是主管工程建设的机构,下设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司。六部长官是尚书,副贰是左、右侍郎,同称正官或堂上官。司又称清吏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同为属官。郎中视为正郎,员外郎视为副郎。又设司务为首领官,负责部内庶务。《大明会典·弘治间凡例》云:“本朝设官……虽文武并置,而政事皆归之于文职。”吏部是管理文官的机构,在六部中地位最高。各部、各司的权力集中在正职手中,《明史·颜继祖传》说:“六部之政管于尚书,诸司之务握之正郎,而侍郎及副郎、主事止陪列画题。”

府、院、寺、司是与六部相配合的机构。与礼部相关的机构有宗人府、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行人司、国子监、钦天监、太医院、教坊司、僧录司、道录司等。宗人府,主管皇室属籍及纂修玉牒(皇室宗谱)。明初设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以后不备官,以勋戚管府事。太常寺是与礼部祠祭司相关的机构,主管各种祭祀、礼乐活动。光禄寺是与礼部精膳司相关的机构,掌管祭享、宴筵和宫廷饮食。鸿胪寺是与礼部仪制司、主客司相关的机构,掌管朝仪、款宾和官吏引见之事。三寺皆设卿、少卿、寺丞等正官。主簿或典簿为首领官,属官为具体业务官员。太常寺另一职事是提督四夷馆。四夷馆是专门翻译外国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机构。行人司主管外出使臣之事,设司正、左右司副、行人。国子监是最高学府,设祭酒、司业等正官。首领官为典簿,属官有监丞、《五经》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掌馔。钦天监是掌管编制历书、观察天文气象的机构,设监正、监副及各种专业人员。太医院是掌管医疗卫生事业的机构,设院使、院判、御医等官。教坊司主管乐舞,设奉銮、左右韶舞、左右司乐等伶官。僧录司掌管天下佛教徒,设左右善世、左右阐教、左右讲经、左右觉义等僧官。道录司掌管天下道教徒,设左右正一、左右演法、左右至灵、左右玄义等道官。

与兵部相关的机构有五军都督府和太仆寺。明初设大都督府,由元朝枢密院演变而来。废丞相后,大都督府改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简称五府。五府各设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等正官,掌管兵籍及天下都司卫所(详后)。五府正官俱系武官。卫所有的设在京师,有的设在地方。京师为天子居地,全国都会所在,卫所设置最多,称京卫。京卫有三类。其一,五军都督府之属,共三十三卫,主要任务是拱卫京师及巡视京城各门。其二,上直卫,亦称亲军卫,初设十二卫,后增至二十六卫,主要任务是“番上宿卫”,“以护宫禁”,同时也兼有巡警京城各门之责。其三,有十五卫,分属工部等机构,负责匠役和护卫皇帝陵寝。各卫又抽调精锐,与地方轮流到北京训练的军队组成京营。京营是军事编制,又称三大营,即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三大营各设提督太监、武臣、掌号头官统领。各军分设坐营官、把总、坐司官、监枪内臣、把司、把牌等。景泰时候,京营改为团营。嘉靖时候,恢复三大营,以大将一员统率,称总督京营戎政,以文臣一员辅佐,称协理京营戎政。下设副将、参将、游击、佐击、坐营、号头、中军、千总、把总等。五府与兵部分权。兵部管军政,参与调发,但不具体治兵;五军都督府管兵籍,但不得调动军队,战时由皇帝另派总兵官统帅。太仆寺是掌管马政的机构,设卿、少卿、寺丞等正官。

与刑部相关的机构有大理寺、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大理寺是负责复审平反刑狱的机构。也就是说,刑部审理的案件,要经过大理寺复审。大理寺的正官有卿、少卿、寺丞。下分左、右二寺,各设寺正、寺副、评事等官。左寺负责两京五府、六部、京卫等衙门的刑案,右寺负责顺天、应天两府,南北直隶卫所、府州县并在外布政司、都司卫所的刑案。都察院对司法也有监察之权,重大刑狱往往由三法司会审。

都察院的前身是御史台,也在废丞相后革除。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始置都察院。都察院是最高监察机构。设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以及按行省划分的十三道监察御史(简称御史)。都察院称风宪衙门,以肃政饬法为职。都御史与六部尚书地位相同,合称“七卿”。御史品秩不高,但很有权威,在朝可以监察中央各官署,纠举百司之官中的弊政;出使地方,有巡按、清军、提督学校、巡盐、茶马、巡漕、监军、屯田等职务。其中巡按御史是代天子巡视地方,有考察、弹劾地方各级官长的权力,重要的情况奏请皇帝裁断,一般的事情可以自行处理。明代小说中常有这样的记载:一个秀才与富室之女订婚。后秀才家贫,富室悔婚,对秀才百般刁难,甚至勾结官府加以迫害。而富室女暗赠金钱给秀才。秀才发奋读书,以后考中进士,做巡按御史荣归故里,富室认错,贪官受惩,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些故事都说明巡按一职十分荣耀,地方上的高级官长对他们也畏惧三分。

此外,还有通政使司。这是明朝创设的机构。掌管出纳帝命,受理内外章疏,被称作是天子的“喉舌之司”。设通政使、左右通政、左右参议等正官。七卿加上大理寺卿、通政使,合称“九卿”。

第二个特点是内阁制的确立。明太祖废丞相后,直接指挥六部百司,亲裁独断,事实很难办到。所以必须搞个“秘书处”,帮助他处理政事。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明太祖仿宋朝制度,设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统称殿阁大学士。以后,明仁宗又增设谨身殿大学士。世宗时候,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共四殿二阁。不过洪武时的殿阁大学士只备顾问,不参与政事。到明成祖即位后,才正式在皇帝和六部之间成立内阁。阁指文渊阁,在午门之内,文华殿南面,因地处宫内,阁臣又常侍皇帝于殿阁之下,避宰相之名,故称内阁。最初选翰林官入阁,渐升学士、大学士,一般五至七人。后以尚书、侍郎授殿阁大学士,入文渊阁办事,地位升高。明中叶以后,主持阁务的大学士称首辅,其余称次辅、群辅。内阁的职责是“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明史·职官志》)。献替可否,就是备顾问。奉陈规诲,就是辅弼君德。题奏,指题本和奏本。明朝因公事上呈皇帝的本章叫题本,为他事上呈皇帝的本章叫奏本。票拟,又称票旨、条旨、调帖,指六部百司题奏上呈后,内阁根据皇帝的指示草拟批文。因拟稿用墨笔写在小票上,故称票拟。有人认为入阁就是做丞相,其实不然。第一,内阁大学士不执政,执政的是六部尚书;第二,内阁大学士各自分权;第三,内阁之职,最重要的是票拟,但票拟要严格按照皇帝的意志去做,经皇帝批示后才能下发。所以明代内阁大学士叶向高总结说:“祖宗设立阁臣,不过文学侍从,而其重也止于票拟,其委任权力与前代之宰相绝不相同。”(《明神宗实录》卷五一一)

与内阁关系密切的有两类机构。一类是中书科、尚宝司、六科。这三个机构与内阁一样,都设在皇城之内,称禁直机构。禁直,是入值宫中的意思。中书科,设中书舍人,承办书写事务。与唐代中书省属下中书舍人的地位不能相比。尚宝司,设卿、少卿、司丞,掌管印玺信物。六科是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的简称。各科设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给事中。给事中也是小官,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对皇帝的敕命、臣下的章奏有封驳权。给事中又与御史合称科道官、台省官、言官、台琐清班,颇能左右朝政,在明朝政治舞台上是一支十分活跃的力量。

另一类机构是翰林院、詹事府。翰林院是朝廷专司笔札文翰之事的机构,负责制诰、修史、文翰等事。设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五经》博士、典籍、侍书、待诏等官。又有史官修撰、编修、检讨及庶吉士。翰林官在明朝品秩不高,但地位不低。内阁成员一般都是翰林出身。庶吉士是在翰林院进修的进士,日后有可能进入内阁,当时被人视为“储相”。詹事府是辅导皇太子的机构,设詹事、少詹事、府丞等正官,下设左右春坊和司经局。春坊官有大学士、左右庶子、左右谕德、左右中允、左右赞善、左右司直郎、左右清纪郎,分管与太子相关的各种事务。司经局设洗马、校书、正字等官,负责图书的整理刊辑。翰林院和詹事府的官员常不全设,往往互兼,均受内阁提调。

作品简介:

官制是指国家机构的设置和官吏的任用、考核,它关系到一个政权的盛衰、一个社会的稳定及人民的生活。春秋战国的“黄金台”,汉代的察举,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隋唐的三省六部、科举选官、节度使,两宋的文官当政,明代宰相的终结和大学士、厂卫的设置,清代的军机处……中国古代的官制体系有着它独特的发展轨迹和历史渊源,在合理与不合理中或调整、或完善、或发展、或消亡,逐步适应着不同时代的需要。

作者:王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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