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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_抗日根据地的乡村——全能主义政权

张鸣
社会心理
总共24章(已完结

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 精彩片段:

抗日根据地的乡村——全能主义政权

在政治上抗日根据地的基层政权与苏维埃政权是有着本质区别的,但前者与后者有一点却是相似的,就是它们同为战争状态下的政权,常常处于不稳定的境况,前者甚至比后者还要动荡,时刻面临战争的考验。因而,抗日敌后根据地农村的政权必须是高度军事化和组织化的,否则,就不可能在如此残酷的战争环境中生存。毋庸置疑,中国共产党在进入敌后,开辟根据地的时候,充分利用了他们在十年内战时期积累起来的经验,在组织动员农民和整合农村社会方面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优势。

抗日敌后根据地的所在地,事实上国民党和当地军阀已经在普遍武化的基础上,进行了程度不同的军事化整合,然而在日军的大举进犯下,国民党正规军撤走,大部分政权陷于瓦解,本来依附于政权的军事化组织有的随之溃散,有的与地方精英的自组织武装结合,形成各种各样的乡村自组织武装团体,大股的土匪公开露面,流散的溃军也有的与当地势力结合,形成新的武装,各种会道门也乘势而起,本来就存在于华北和中原各地的红枪会组织也再度活跃起来,再加上更为普遍的联庄武装,这其中,如果当地原来就有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那么也会出现由各种系统的共产党人组织的抗日武装。在日军侵入和国民党撤退的空隙中间,杂色的乡村武装暂时地统合了广大的乡村。正如在冀中开辟根据地的吕正操回忆的那样,“司令遍天下,主任赛牛毛”。

显然,这些散布于沦陷区乡村的杂色武装,使得农村的武化程度大大地提高了,由于战争和国民党溃兵遗下的枪支弹药,使这些民间的武装装备有了很大的改善。各种武装占地为王,并强化对各自小块地盘的控制,为了增强势力,不得不拼命地扩展势力,因而农村的武装人员的比例也增加了。但是,这些武装,包括各个系统地下党建立的武装,除了红枪会等会道门武装团体之外,对农村社会的组织和整合程度都是远远不够的,最好的也不过是临时维持秩序的过渡性政权代用品,坏的往往沦为趁乱发财的恶势力、黑势力。然而,这些乱七八糟的乡村武装的存在,却给共产党人发展武装,扩展实力,进而建立农村新秩序提供了条件。

建立各种救国团体本来就是共产党人的拿手好戏,为了深入动员群众参加抗战,共产党人在抗战一开始就在国民党政府(各个战区情况不一,允许的尺度也不同)允许的情况下,建立了适合于各种年龄段、各种职业的救国团体,虽然国民党只打算让这些团体作为宣传的组织存在,但共产党人显然不可能受此限制,在八路军和新四军挺进敌后开辟根据地的同时,各种抗日团体也随之发展到了乡村。在八路军和新四军逐渐扫荡或者收编了各种杂色武装之后,这些武装一部分变成了正规军队,一部分则经过改造,变成了各种层次的地方武装。原来经过一些训练和武装经历的杂色武装的普通成员,自然就充实了从正规军到地方武装的团体,为各种救国会披上了武化的外衣。实际上,在共产党人开始着手建立自己的政权时,各种抗日团体已经初具规模,并且初步的武装化了。

在根据地政权建立之初,由于政权和团体还没有来得及融合,基本上是两层皮,结果就像我们在前面提到的那样,日军一扫荡,基层政权纷纷瓦解,日军一退,中国共产党组织再重新建立。后来经过中国共产党多次艰苦的努力,农村党组织、政权和群众团体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紧密相连的格局,敌后广大区域的农村社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高度整合状态。首先,各个村庄都有各界救国会组织,具体分成农民救国会(农救会)、青年救国会(青救会)、妇女救国会(妇救会)和儿童救国会(儿童团),个别地方还有学生救国会和工人救国会。其中农民救国会是最大的组织,但与其他救国会在组织上属于平行关系,每个村庄的各种救国会大体上都设有组织、宣传教育、生活改善和武装动员等几个部,分别负责各项工作(在开始的时候,农救会的名称并不统一,还有叫农民会、农民协会和农民自治协会的)。所有的救国会组织均按八路军“三三制”的军事编制编组,其中的武装小组是各救国会的核心成分,农民救国会是自卫队,青年救国会是青年抗日先锋队(青抗先),妇女救国会是妇女自卫队,而儿童救国会实际被手持红缨枪的儿童团取代了。各种救国会将农村所有人都包含在里面了,除了明确的汉奸,而如果真的是公开的汉奸,往往不是逃亡就是被处死了(农民救国会规定有三种人不得参加,一是汉奸,二是托派,三是流氓和有不良嗜好的。汉奸已经说过了,托派在农村基本上不存在,而流氓和吸食鸦片的,改了就可以参加),所以凡是在根据地农村还活着的人,都有“组织”。原则上,各个救国会要承担农村的一切事务,组织生产、催缴公粮、维持治安、识字教育,文化宣传(包含娱乐),参加合作社,甚至连婆媳吵架,兄弟分家都要先经过各自的“组织”。关键的是救国会对这些事务的参与,往往采用运动的方式,开会、宣传、演说、说服,整个农村社会处于一种高度的动态过程中。在一般情况下,农村的妇女和儿童是最散漫最无法管理的人群,但是,通过妇救会和儿童团,将妇女和儿童的日常生活都纳入了有组织的范围,赋予了民族主义的意义,比如妇女照顾老人和抚育儿童,少年儿童的嬉戏娱乐都进入了军事化的步调,赋予了保持智慧民族传统美德,为民族国家保护下一代的意义。当然,救国会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参与抗战,他们需要负担有关坚壁清野、侦察监视、通信联络、救护伤员、物质运输、破路拆堡以及组织各种形式的游击战配合正规的地方部队的行动。

在救国会系统之内,有一个地位更重要的武装组织体系,这就是自卫队、妇女自卫队和青抗先、基干队或者叫模范队以及儿童团,这个体系实际上成了救国会的核心。自卫队由16~55岁的男性农民组成,其中16~23岁的组成青抗先,自卫队中最精干和年轻力壮的人员组成基干队,妇女自卫队则由16~55岁的妇女组成,其中特别活跃和强壮的也可以参加青抗先和基干队,所谓的基干队,就是我们俗称的民兵。这些都是不脱离生产的农村武装,在环境特别恶劣的情况下,将武器藏起来,就是一般的老百姓,而拿起枪就是准军人。所有的村民武装均按照八路军的建制编组,每村设队,队下设小队,小队下设班,相当于正规军的连、排、班。大的村庄可以设几个队,上设一个大队或者分队。其中,基干队或者叫模范队的武器最好,一般都有一些快枪,有个别的村庄武器还相当好,几乎与游击队不相上下。青抗先的武器次之,基本上是土枪土炮,其余的自卫队都是用冷兵器武装起来。由于这些民众武装还具有游击队和正规军的预备队性质,所以,经常不断地有民兵和青抗先的队员应征入伍,而正规部队不适合野战的伤残人员也会回到乡村武装中来。从理论上说,这些武装团体是归属于各种救国会的,但实际上它们与救国会之间只有横的联系,而自身则统一归人民武装抗日委员会(简称武委会)统率。

救国会和自卫队等于是农村两大主要的群众组织,除此而外,还有一些诸如文化救国会(文救)、抗敌后援会以及合作社、村剧团等组织,基本上处于上述两大组织的附庸地位。其中一些地方的文救会由于是后来上面派下来的,出现过与原先控制村剧团的青抗先争夺领导权的事件,当然,最后还是统一到了青抗先之下。

各种救国会和自卫队的领导机构,原则上也是由其成员选举产生,但由于这些团体军事化程度很高,往往为了战争的需要,必须与正规的地方部队高度而紧密地配合,因而要接受军队的指导,所以,这类组织的选举,显然没有乡村政权及民意机构的选举那样具有真正的选举意义。同样,从边区到县再到区和乡村,虽然都有各种救国会组织,但真正领导乡村这些组织的,却是乡村的党支部和上级的武装部门。

这些群众组织虽然是群众的,但与乡村政权却有着非比寻常的关系,也可以说,所谓的群众组织实际上是政权的衍生部分。从理论上讲,农救会、妇救会、青救会和武委会都是平行关系的组织,但武委会由于战争环境的缘故,显然地位要重要得多,所以,实际上基干队和青抗先与农救会等处于平权地位,武委会则在它们之上。武委会、农救会、妇救会等组织的负责人都理所当然的是村务委员会的成员,但地位最重要的武委会主任,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兼任。事实上,这些社会团体已经通过与政权机构的链接,被赋予了政府的意义。显然,这些新兴的群众或者社会团体与从前那些花会、香会与社火戏剧组织有着本质的不同,那些组织是从民间社会里生长出来的,完全是农村社会自组织的产物,基本上没有国家政权的参与,它们的活动也与政权行为是两回事,其经费和组织活动都建立在民间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本质上,它们属于社会,即使在这些组织的首领由乡村政权的负责人兼任的情况下也依然如此。而这些新兴的群众团体却不是这样,不仅它们的经费与政权密切相关,而且其组织的构成、行动的方向莫不带有国家政权参与的印迹,从本质上讲它们是属于政治属于国家政权的。

抗日根据地的乡村权力架构一般来说是这样的:传统的权力关系诸如宗族、邻里、辈分、财产和文化地位等一般通过村的民意机构村民(或乡民)代表会来反映,在抗战的中后期甚至村长也往往由原乡村精英出面担任,但是,仅仅有村政权,还是容易出现权力分配不均的问题,鄂豫边区甚至出现过这种情况,一个村两个大姓,选保长的时候要选两个,一姓一个。一般来说,乡村区域性的领袖即使在共产党控制的地方也还有传统的威望,选举的时候,他们不说话,别的人就不乐意举手,平时各种事务,群众往往习惯看区域领袖人物的态度,他们怎么说,怎么做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事情的成败。群众团体作为新兴的权力要素,实际上分散了权力的执掌点,使得更多的区域领袖有机会进入权力中心,因而基层政权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反过来,群众团体实际掌握了乡村政权,并通过这个政权的衍生部分将权力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这个意义上,政权无限地扩大了。但是在正常情况下,他们的行为多少是会受到民意机构的制约和监督的,实际上群众团体与民意机构形成了某种不对称的制约关系。

中国共产党农村党组织无疑是根据地乡村权力架构中最关键的成分,但是,一般来说,党在农村往往处于隐蔽的后台,入党都是秘密进行的,党员的身份也是保密的,据周锡瑞(J.W. Esherick)在陕北的调查,“农民们回忆与党的初次接触时几乎无一例外地提到党在当时是一个秘密组织,每个人都记得入党仪式上的话:‘上不达父母,下不到妻子。’抗战期间,米脂的农民入党时,是把党看做是八路军的秘密帮手。老乡们提到党的秘密性时都把这秘密性同它的威力联系起来”。如果连比较稳定的陕甘宁尚且如此,那么其他的根据地的党组织就更有必要处于秘密状态了。党组织的作用主要是政策指导,幕后操作,如果某个地方党员兼职过多,往往要受到批评,1941年6月,中国共产党晋察冀北岳区委的文件就特意批评了农村党支部成员兼职的问题,指出“支委兼职今天仍很严重(某支部支委一身兼九职,支书、农会主任、武委会主任、村政权教育委员会主任、村合作社经理、救灾委员会主任、代耕团团长等),支书、支组、支宣常常身兼两三个主要责任者很多,必须克服此种现象,基本的支委,必须保持一人到三人(视支委人数之多少而定),坚决地不兼任何公开的主要责任”。批评的虽是兼职过多,实际上是要求党组织不要充当乡村政权的直接管理者。而“三三制”的实行,也含有使党不能包办政权机关的意思,党员在政权机构中处于少数地位,就势必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放弃“实际政务上的琐细项目”,“在主张和办法上多用心意”。事实上,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根据地农村,乡村党支部必须直接掌握的只有武委会主任,显然,这是一个最关键也是分量最重的职务,掌握了它就意味着控制了乡村的基本武装。至于其他事务,党组织基本上处于把握政策、政治方向的位置。

众所周知,实际上在根据地的乡村权力架构中,共产党的组织是处于核心地位的,的确是党组织在领导着乡村的抗战,指挥着乡村各项事务的运作,然而,这种领导和指挥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却是以说服教育、政策指导和行为影响的方式进行的,凡是共产党的领导作用体现得比较好的地方,往往恰是共产党不显山露水,而其他人,包括一些非党人士和原地方精英,都比较活跃,不仅能比较充分地发挥聪明才智,而且特别富有献身精神。在边区,有大量的非工农出身的基层干部在抗战中英勇牺牲,不仅仅是为了民族主义的呼唤,共产党潜移默化的工作方式,也是激励这些人奋勇献身的原因。

当然,并不是说根据地所有地方,在所有时间都能工作得如此巧妙,分寸拿捏得那么好,在苏维埃时期就困扰着中国共产党的军队干预地方政权,党包办政府工作的现象依然存在,即使在中央眼皮底下的陕甘宁边区政府也不例外,据李维汉回忆说,连那个因提出“精兵简政”主张而闻名的开明绅士李鼎铭,都因为党包办太多,愤而拒绝签字,准备撂挑子不干了。晋察冀边区自从制定了配合“三三制”的“双十纲领”之后,党内“有些政治不开展的老同志”发牢骚说,“今后只有给人家当‘孝子’了”,还说:“好,我们等着给人家当最下贱的奴隶吧!”这里的“人家”,其实不仅指那些党外人士,还指由党外人士占多数的政权机构。这些人认为一旦实行了“三三制”,他们就失去权力了,反过来说明他们在此之前的行事模式可能是包办式的,至少喜欢直接站在台前发号施令。有的地方这种包办现象甚至相当露骨,在鄂豫边区的黄冈,有的党员政府干部,“开会与中间分子争得不耐烦,便说‘区党委已决定了的’,使大家哑口无言,照原通过”。1942年中国共产党晋察冀北岳区委有份文件也指出,目前在党的干部中还存在着“太上政府”的观念,还存在着“党政不分”的现象,“某些党委随便干涉政府行政。在干部问题上,可以不经过政权系统,随便调动政权干部。在执行工作上,党委可以命令政府党团执行违反政府法令的决定,而使党团干部受到上级政府的处分,自己则逍遥法外,以致引起个别政府工作的党员对党不满”。特别有意思的是,文件对这种以党代政的批评,像苏维埃时期一样,也认为这是“国民党一党专政政策在我们某些干部中的影响”。其实,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的根源是结构性的,虽然一时政策上的注意和方法上的改善可以暂时缓解这种现象,但终非长久之计。

另外,军队以及军队中的党对根据地基层政权始终有着深刻的影响力。由于根据地处在恶劣的战争环境中,军事活动始终是政权工作的中心,乡村类政府组织最重要的就是武装团体,民兵和青抗先在现实中是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系统上一级甚至正规部队的节制,在抗战中后期,各地在民兵的基础上还成立了游击小组,武器配备要比一般民兵好,与区小队、县大队等正式游击队联合行动,不但不受村政权的领导,反而要支配村政权。1942年以后,华北的八路军正规部队由于环境的过分恶化,化整为零,变成一个个小规模的武装工作队,深入现在已经变成游击区的原来的根据地活动,更是直接领导从县大队、区小队到民兵游击小组的军事行动,实际上,在这种情形下,乡村政权的所有活动,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受正规军队直接指挥的军事工作展开的。

作品简介:

《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收入22篇文章,大致以时间为序,以专题形式,论述了从清末到新中国成立初期,乡村社会各阶层与各时期国家权力的互动、乡村社会意识形态的变化,而以后者更为精彩。

中国农村政治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为什么非走这一步?《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正是通过回顾1903—1953年之间的农村社会历史,试图彻底厘清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和文化结构变迁的内在线索和发展方向。理清这个脉络,对认识百年中国,尤其是大规模推进现代化的近代中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张鸣

标签:张鸣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社会学中国研究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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