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权利 精彩片段:
第一部分
结论
理性与愚昧这两个对立物影响着大多数人。在一个国家,随便哪一方占上风,政府机构都容易存续。理性服从它自己,而愚昧则屈从于接到的任何命令。
当前,世界上有两种类型的政府占主导:第一种是实行选举的代议制政府;第二种是世袭继承制政府。前者通称共和国,后者通称君主政体和贵族政体。
这两种截然不同且对立的形式建立在理性与愚昧这两种截然不同且对立的特质基础之上。执政需要才智和能力,而才智和能力是不能遗传的。因此显而易见,世袭继承制要求一种非理性所能接受而只能建立在愚昧之上的信仰:一个国家的人民越是愚昧无知,就越适应这种类型的政府。
反之,在一个组织健全的共和国里,政府无需取得理性之外的信仰。人们理解整个制度及其来源和运作,而且由于理解最为深刻,支持也最有力,人的才能就可以大胆发挥,并可以在这种形式的政府下发扬巨大的英雄气概。
由于这两种形式的政府是在不同的基础上运作,一种以理性为基础而另一种以愚昧为基础。我们下一步就得探查到底是什么在推动所谓的混合型政府——这种政府有时还荒诞地被标榜为包容的政府。
这种类型的政府的动力肯定是腐败。不管混合型政府的选举制和代表制多么不完善,它们总还得比世袭政府多一些理性,因此就非收买理性不可。混合型政府是一个不完善的混合体,通过腐败把许多不协调的部分结合起来,并作为一个整体来运作。伯克先生对法国决定举行革命而未采取他所谓的“一部英国式宪法”深感厌恶;他在这方面所表露出来的遗憾心情,叫人怀疑英国宪法需要某些东西来掩饰它的种种缺陷。
混合型政府中无责任可言:各个部分相互包庇以使大家不用承担责任,腐败推动政府机器,同时也是为自己谋出路。一旦把“国王不会犯法”这样的话作为箴言,就把他同白痴和疯子置于同样安全的地位,对他本人来说也就谈不上什么责任了。于是责任就落在受议会多数人庇护的首相身上。首相总是能利用地位、年金和腐败控制议会,而议会中的多数人也利用同样的权力为自己辩护。在这种方式循环过程中,政府的各个部分乃至整个政府都把责任抛到了脑后。
如果说政府的某一个部分是不会做错事的,那就意味着它什么也不做,而仅仅是另一种力量的工具,按后者的旨意行事。在混合型政府里,取代国王地位的是内阁。由于内阁总是议会的一部分,其成员又为其言行不一辩护,因此混合型政府成了一个无解的谜。联合各方需要大量行贿,就得让国民承担维持政府的一切形式的费用,最终使其变成了委员会式的政府。在委员会中,顾问、行动者、赞同者、辩护者、负责任者以及不负责任者都是同一帮人。
通过这种哑剧般的计谋以及场景和角色的变换,政府的各个部门相互帮衬着去做任何一方都不能独立办成的事情。一旦有钱可捞,各种帮派之别就化为乌有,各部门拼命互相吹捧,各方都惊异地赞美另一方的明智、大度和公正,各方都为国民的沉重负担哀叹。
但是在一个组织健全的共和国中,任何这种结合、赞美和怜悯都不会发生。代表制全国是平等并且完善的,代表无论被安置在立法部门还是行政部门,他们都有着同一个自然的来源。政府的各个部门并不像民主制、贵族制和君主制那样彼此见外。由于不存在倾轧也就无需通过行贿来妥协或通过阴谋诡计来混淆是非。公共措施依靠国民的理解,以本身的成就为依据,而不诉诸阿谀奉承。混合型政府对赋税过重发出的哀叹,不论如何具有欺骗性,还是同共和国的观念和精神格格不入。如果有必要征税,那么征税当然是有利的;但如果征税需要表示歉意,这种歉意本身就值得怀疑。人们为什么要交税,或者为什么要让自己交税呢?
每当人们被称作君主和臣民时,或者每当政府被冠以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等分别的或兼有的头衔,一个有理性的人是怎样理解这些字眼的呢?如果世上确实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人类权力,那么我们就应看到多种可以描述的根源。可是,既然只有一种人类,人类权力也就只能有一种,而这就是人本身。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只不过是想象的产物:这样的东西,除了这三种外,还可以想出上千种。
从美国和法国的革命以及其他国家出现的种种迹象可以明显地看出关于政府制度的世界舆论正在发生改变,革命也不在政治推测的范围之内了。人们常把时移势迁归功于大变革,如果以时移势迁来衡量革命据以产生的精神力量和迅速反应,也未免太机械了。那些业已发生的革命让所有的旧政府大为震撼,这些革命曾一度被认为比现在欧洲普遍发生革命更加不可能,而且是更加不可思议的话题。
我们观察人类在君主制和世袭制政府的统治下,被一种势力从家乡拉走,或者被另一种势力赶了出去,并且被比敌人更厉害的赋税搞得穷困不堪、悲惨不已,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些制度都是坏的,有必要彻底改革政府的原则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