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精彩片段:
在末世中打造一个高贵的人
你若不回转小孩的样式,断进不得地狱——詹姆斯•艾洛伊“L.A.四部曲”
“在这里,高死亡率与金钱共生而金元上的光泽并非得自黄金而是来自鲜血。这弹丸之地简直是上天特地制造出来单单放在一边,爷爷说,让它作为暴力、不义、流血和所有人类贪婪、残忍的恶魔欲望的演出场所,让所有被排斥的贱民与所有遭天谴者都来发泄最后的让人寒心的愤怒——一个小岛,镶嵌在笑吟吟、潜藏着愤怒与无法描摹的靛青色的大海中,那是我们称之为弱肉强食的林莽与我们说它是文明这两者的交叉点,也是个会合处。”
请猜猜看这说的是哪儿?原来的答案是海地,时间是约两百年前。写出这段文字的人是威廉·福克纳,在他的小说《押沙龙,押沙龙》里。这是一段回忆中的回忆,哈佛的大学生昆丁日后跟他的室友讲述他爷爷年轻时知道的一则故事,那是个山里长大才十四五岁的男孩,超龄念小学时听老师讲海地是淘金发财的好地方,他没有钱、语言不通、谁也不认识而且什么也不知道,就上了船渡了海前去,果然发了财回来,但也成为个恶魔式的人物,造成《押沙龙,押沙龙》故事里仿《圣经·旧约》两代血亲之间的残杀和毁灭。
福克纳的描述是百分之百对准彼时的海地说的,包含着实体实物(如小岛、大海、贱民、林莽、黄金云云),并非有意模糊,奇怪它仍然自动适用于其他时间的其他地点,所有海地的特定实物自自然然成为隐喻。事实上,类似这样子的一段文字,可以出自任何时代任何国度的书写者笔下,而我们也确实在不同的书里一再读到,这是怎么回事呢?是说人类永远会愚蠢地重复同样的坏事和傻事?还是更绝望的,人自身即是罪恶,或至少罪恶是他本性里自有的、洗涤不掉的重要成分,他携带着前行,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他总有办法把世界弄成这个模样?而且,这一切究竟有在消退呢还是更增强更显根深蒂固?
这里,一样完完全全适用的是廿世纪中叶的美国天使之城。这个有湖人队(你看,这支原生于寒冷万湖之州明尼苏达的球队也被吸引了过来)、有好莱坞、有最典型也最廉价美国梦的西岸大城,我们读推理小说、犯罪小说的人一直知道,它本来就是美国本土式那种混杂着帮派枪战、毒品、卖淫、八卦小报消息四下流窜(谢谢好莱坞)、政治人物和演员不分、警员单位视同于最大黑道角头的冷硬派小说原生地,而且正正好就是那段时间没错,二次大战前中后,雷蒙德·钱德勒的菲利普·马洛一天赚廿美元的岁月。
后来的L.A.慢慢地就变得比较好、比较安全文明了不是吗?一度看起来好像如此,但没有好像太久,半世纪后的今天它又从芝加哥、从纽约手中夺回美国首席犯罪城市的宝座,而且,和芝加哥大屠宰城式的大老粗凶暴、也和纽约那样始终对罪恶有着某种凝视、某种试着一探究竟且若有所思的东岸知性况味不同,过去现在,L.A.依然有着一股暴发户的乔张作致之感,这朵罪恶之花假假的,格调不高,带着软腻廉价的人工脂粉香味。这极可能和它全球惟一的好莱坞有关,好莱坞负责不绝地供应廉价的皮肉和虚伪的表演,既成为它的犯罪底层黑色腐殖土,又决定了它的表现样式。用福克纳的说法,它金元上的光泽不仅来自鲜血,而且还是大型妓院式的无助的、没抵抗力的、任人宰制的生鲜血肉,它的犯罪者既是老鸨,又像演员,硬汉恶徒壳子里的实质内容软当当的,不堪壮夫一问。
而他们不是才从这里选出个话都讲不清的肌肉男演员当州长吗?只因为他从头只喃喃同一句:“让我们终结他们。”别问这话什么意思,因为它本来就只是电影剧本里的一句照念的台词。
这回,我们要读的L.A.四部曲,一样讲的是廿世纪中叶当时的新兴L.A.犯罪,但不一样的是,书写者詹姆斯·艾洛伊是现役的作家,还活着,这组著名的四部曲小说写于一九八七年到一九九二年,系源于记忆通过回溯,或应该这么讲,像《圣经·旧约》故事里那个罗德之妻,回首看自己被天火击打焚烧的恶人家乡,幸运的是,他没化成盐柱,他因此名利双收——这显然是个比较聪明、比较狡猾的罗德之妻。
熟知詹姆斯·艾洛伊戏剧性生平的人都可合理地知道,何以他把小说中的犯罪推回半世纪之前,但这不仅仅是浪漫的夜深忽梦少年事而已,而是少年事如今依然在上演,而且乘着更暴烈的势头而来,作为一个类型作家又拥有如此的相关戏剧性人生经历,你怎么好不伸手抓住这个浪头呢?
很多看似不共容的东西其实都是可共容的,这里头有一部分是詹姆斯·艾洛伊不寐不解的伤恸记忆,但也有一部分是好莱坞式的。好莱坞最懂什么时候要复古、要回到过去、要重拍首部曲——话说回来,既能为自己的真正心事书写,又应乎大众的需求,这不是很两全其美的事吗?
童年时母亲被杀的小说家<\h3>
L.A.四部曲中,如今最有名的极可能是第三部的L.A.Confidential,译为《铁面特警队》,这的确是好莱坞总会偶一为之,或说每隔一阵子总会意外拍出来的一部好电影,通常不会在上片首映就造成轰动,而是事后在观影者私底下口耳并录像带光盘相传,演员有罗素·克劳、金·贝辛格、凯文·史贝西等人;但纯就小说自身的效果而言,第一部的《黑色大丽花》才真正是、而且已经是震撼性的里程碑作品。这不单纯是内容谁更好的问题,而是《黑色大丽花》当时暴烈的登场力道和宣告力道,这部凶残如把人直接扔回地狱的小说,题材直接使用了一九四七年L.A.那桩震撼全美但始终石沉大海的悬案。《黑色大丽花》是个开始,坊间的评论相关数据会告诉你,这本书是詹姆斯·艾洛伊正式从之前不甚出奇帮派小说挣脱出来、成为高水平、明星级作家的日升之作。但其实更重要的是,他从《黑色大丽花》开始才算真正找到他要的、嵌合于他独特生命内容的小说书写形式——对的形式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几乎是梦寐以求的。对书写者而言,它可不仅仅只是表达,而是它的开发、捕捉或者说磁石般的吸取功能。愈对的形式,愈能叫出潜藏在书写者生命底层的东西,就像《百年孤独》里第一代的老约瑟·阿加底奥·布恩狄亚拖那两块大磁铁,朗诵着吉卜赛人梅尔魁德斯的咒文,吸出来一套十五世纪的甲胄。
《黑色大丽花》其实也拍了电影,导演是曾经很棒、有接希区柯克衣钵味道但后来弱下去的狄帕玛——詹姆斯·艾洛伊的作品拍成电影的很多,他的作品里有一部分很合适好莱坞要的,但也有一部分是相斥或说好莱坞不容易处理好的。
但凡看过任一篇詹姆斯·艾洛伊生平简介的人都会知道而且从此记得,他生命里便杵着一桩可怖的凶杀悬案,发生在一九五八年他才十岁时候。当时他由离了婚、当护士的母亲只身带着,而凶案的受害人正是他母亲——和《黑色大丽花》命案一样,凶手是谁杳如黄鹤从未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