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曲丧钟 精彩片段:
第三部 斯特德曼三重奏
第02章 克兰顿的证词
那是个可怕的情景,两个天使埋了他……晚上,在瓦隆布罗萨;我站在莲花和杉树之间看到了这一切。
——J.雪利登·勒法努《威尔德之手》
在医院里的克兰顿受到了对待国王贵宾般的照顾,气色看起来比上次见面时好得多。对自己被指控在杰夫·迪肯死了十二年后谋杀了他,早有了心理准备。
“好吧!”克兰顿说,“我就觉得你们会查到这一步的,不过我又一直希望你们不会。不是我干的,我会告诉你们原委。坐吧。那种地方不是绅士该待的,不过这个古老的国度里似乎没有更好的了。据说纽约州新新监狱那儿要好得多。尽管英国有这么多问题,但我依然热爱这个国家。你们想让我从哪儿说起呢?”
“从头说,”温西建议道,“从头到尾说完。给他支烟好吗,查理?”
“好吧,勋爵阁下和——不,”克兰顿说,“我不会违心管你们叫绅士的。如果你们愿意,我可以叫你们警官,但不是绅士。好吧,勋爵阁下和警官们。我不需要再重复一遍我是个重病号吧。我说过珠宝从来都没到过我手里,是不是?现在你们看到我没说谎了吧。你们想知道的是我怎么知道迪肯还活着?哦,他给我写过信,就是这样。大概是在去年七月份的时候,信先到了老酒馆,后来辗转到了我手里——至于是谁给我的,你们就别管了。”
“瘸腿普拉克。”帕克先生冷冰冰地说。
“我不提名字,”克兰顿说,“绅士间的荣誉。身为一个体面的绅士,我把信烧掉了,不过这里头有些事很复杂,我不知道能够解释清楚不。迪肯倒霉碰到狱卒,但他杀了狱卒逃走了,然后被迫在肯特郡狼狈地东躲西藏了一两天。他说警察真是蠢得不可思议,他们两次从他身边经过,有一次甚至踩到了他。他说以前不知道为什么人们管警察叫‘平底鞋’☾1☽。现在他可算是真真实实体会到了,脚指都差点给踩断了,”克兰顿又补充说道,“我的脚很小,而且我穿鞋很讲究。一个人是不是绅士,看他的脚就知道了。”
“继续说,诺比。”帕克先生说道。
“第三天晚上,迪肯正在一片树林里一动不动地躲着,听到有个人走了过来,发现那家伙不是警察。迪肯说那家伙当时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于是迪肯就从树后面跳出来给了那家伙一拳。他说原本没想要那家伙的命,只想把他打倒,不过肯定是下手太重了。听着,这都是他说的,不过迪肯一贯就是个小人,而且他已经杀过一个人了,不可能判他两次绞刑。总之,他发现自己已经这么干了,就是这么回事。当然,他当时只是想弄套衣服。不过等他仔细查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逮到的是一个装备齐全、穿军装的英国兵。好吧,想一想,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一九一八年这样的人很多,不过这还是把迪肯吓得不轻。当然他知道现在正在打仗,监狱里的犯人们都听说过,不过,可以这么说,他没想到自己会碰上这样的事。这个士兵身上有一些证件之类的东西,还有个手电筒。迪肯赶紧找了个隐秘的地方看了一下,发现这个人刚休完假正要返回前线。那么,迪肯就想,不管去哪里都比回梅德斯通监狱好,于是他就决定去前线。他和那个士兵互换了衣服,从里到外全都换了,拿了他的证件之类的,把尸体扔进一个洞里。你知道,迪肯自己就是肯特郡人,知道这个地方。当然,对于当兵打仗这种事儿,他可什么也不懂——不过这已经由不得他了。他觉得当时最好的出路是去城里投靠个老朋友,所以他就步行上路了——后来他搭上一辆卡车还是什么的到了一个火车站,他曾提过那个站名,不过我忘了。他到了一个自己从未去过的小镇——一个小地方,然后挤上了一趟去伦敦的火车。这本来没什么问题,不过半路上有一群士兵也上了火车。这群人聊得兴高采烈,迪肯听着他们聊天,这才意识到自己面临什么样的状况。他穿戴整齐像个正牌士兵,却对一战和演习之类的事情一无所知,而且他知道自己一开口讲话就会露馅儿。”
“当然,”温西说,“就像冒充共济会成员一样,别想侥幸逃掉。”
“没错,迪肯说就像他们说的不是英语而是外语;更糟糕的是,若真是外语,迪肯倒还略懂。他虽是个混球,也可受过教育,不过这种军队里的事儿他的确一点都不懂。所以他只好假装睡觉,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打呼噜,如果有人跟他说话他就骂人。这招很有用。不过,有个家伙特别执著,拿着一瓶苏格兰威士忌,一直劝迪肯喝酒,他只好时不时地喝一点。等到了伦敦的时候,迪肯真有点醉了。你看,他一直没吃东西,那几天只吃了从一个农户家讨来的一块面包。”
做速记的警察面无表情地在纸上刷刷地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