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列家书 精彩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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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能像某个年老的北欧海盗☾1☽一样。我要让执事们把我抬到这儿放在圣餐桌下面,像点燃火炬一样点燃这艘古老的船,让它和我一起驶向来世。尽管事实上我希望他们能省下那张桌子。他们肯定会。
就连至圣之所也会坍塌。浓重的黑暗化为明媚的阳光,上帝的神秘变得更加辉煌。我珍贵的“寂静宝库”也会四分五裂,巨大的沉寂化为乌有。但是,感谢上帝,他们会等到我死的那天。
有时候我几乎忘记自己写这些东西的目的。我是想告诉你倘若我能看着你长大一定要告诉你的事情。我相信这些事情能把我变得像个父亲一样教导你。当然有十诫☾2☽。我想你对第五诫特别熟悉:“当孝敬父母。”我特别指出这一条是因为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条都是根据刑法、民法以及社会习俗强迫人们必须做到的。第十条是不可强制执行的,即使自己愿意服从,即使出于天下最好的愿望,还是经常被人们违反。我已经十分坦率地对你讲过,看见别人结婚,看见所有人家都儿女成群,尤其鲍顿家,我心里就非常痛苦——不是因为我想要人家的孩子,是我想有自己的孩子。我想,所谓贪求的罪恶就是,甚至你最爱的人拥有你想有却没有的东西时,心里感觉到的那种怨恨和痛苦。从“爱人如己”的观点出发(《利未记》第19章第18节),没有什么比贪求更容易使人堕落。你觉得那种贪欲在你的心里,在你的骨髓里。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这条戒律是有教育意义的。我从来没有真正成功地遵循过这条戒律:你不能贪求。如我所说,我避免违背它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多地独处。我敢断言如果我自己就接受所谓贪求是人不可避免的欲念,我履行天职的辛劳会更有成效。就像保罗那样,就像身上扎着一根刺,可以这样说。“与喜乐的人要同喜乐。☾3☽”我发现要做到这一点,太难太难。倒是和别人一起哭泣,我做得更好。我不是当笑话给你讲这事,只是觉得很可笑。
如果我曾经活在这世上,你就会从我身上学到许多东西,有好的,也有坏的。我想告诉你,我失败在哪里——如果这些失败重要到足以得出真正应该引以为戒的结论。这次失败当然属于此列。
不过还是先回到尊重你母亲这件事情上吧。我想第五条戒律夹在与崇拜上帝有关的戒律和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他人的戒律之间,自有道理。我一直纳闷“十诫”的次序是不是按其重要性排列。如果确实如此,尊重母亲比不能犯杀人罪更重要。这种观点看起来不同寻常,但我还是愿意接受。
或者人们认为这些戒律是不同的法律,不能按其重要性加以比较。如果按崇拜对象的次序排列,尊重母亲可能放在最后,可是如果按正确行为的次序排列,就应该放在第一位。我想这种观点颇有说服力。
使徒☾4☽说:“要彼此推让。”还说:“恭敬人。☾5☽”这条戒律包含的内容却狭窄得多。从前的评论者经常说,戒律中“你的父亲和母亲”是指有权管你的任何人。好长时间人们就这样认为,这种解释带来许多害处。比如,奴隶制就是“父权制”的产物。任何人碰巧有权管你,就是你的“父亲”!于是这个世界就出了一些凶残、狠毒的“父亲”。“你是什么意思,压榨穷人!”经文里有没有什么地方说,“给孩子们好吃好喝,却把父母两手空空打发走?”没有。因为父母不能等同于富人或者有权有势的人。《圣经》里没有一个父亲凶狠地对待自己的孩子,而《圣经》里的富人和权贵经常那么狠毒。如果尊重权威仅仅意味着不要忘乎所以,公然蔑视权威,那就真正降低了“恭敬”这个字眼用于母亲身上时的价值。它就不会足够美丽、重要到被放到“十诫”的中心,哦,看在上帝的分儿上。
我认为第五条戒律一定刻在第一块牌匾上,列于那几条要求正确崇拜的法律之中。因为正确崇拜首先需要正确理解(见《罗马书》☾6☽第1章)。在这个问题上,《圣经》要求你正确理解那些你非常熟悉、深刻了解的人。你只有尊重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个人,才能真正完成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对相互亲密、相互理解的人表示尊重。如果所有这些做法有利于父母的话,我愿意再次指出,《圣经》里的人物给我们树立了身为父母始终如一的好榜样,那就是他们都尊重自己的孩子。我觉得,关于这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不是亚当,而是上帝谴责该隐。以利☾7☽从来不谴责他的孩子们。撒母耳也不谴责他的孩子。大卫☾8☽从来不责备押沙龙☾9☽。最后可怜的老雅各在为他的儿子们祝福的时候,才责备了他们几句。这也是一件不同寻常、耐人寻味的事情。
还有一篇讲道的经文,那就是《福音书》中关于“浪子回头”☾10☽的故事。我应该问问鲍顿,他有没有注意到这个故事。他当然注意到了。当然。我必须再想一想这件事。
我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是,上帝的仁慈、神的眷顾,给我们大多数人造就了一个尊重的对象。孩子有父母尊重,父母有孩子尊重。我就非常尊重你正直的人品、善良的心。你的母亲对你真是怎么爱也爱不够,怎么骄傲也骄傲不够。你生命中的每时每刻她几乎都关注着。她爱你就像上帝爱你一样,发自内心地爱,从骨子里爱。这就是对孩子的尊重。你看,爱某一个人的存在犹如神的爱。你的存在是我们的快乐。我希望你永远不要像我一样渴望有个孩子。可是,哦,当你终于到来的时候,那是一桩多么美妙的事情。将近七年,我一直享受着你带来的幸福,这是上帝多么大的恩赐。
至于孩子尊重父母,我认为必须加以引导,因为父母是更大的谜团,从某种意义讲是陌生人。我们的生命已经过去那么多时光,就连你母亲也是这样,尽管她比我小一代还多。但是她走到我身边的时候也已历经风霜。我的意思是我们俩结婚的时候她已经三十多岁。如我所说,那些年她一定经历了许多苦难。我从来没有问过她,但是生活让我学会一件事情,就是知道根深蒂固的、已成习惯的悲伤看起来是个什么样子。看到她,我心里就想,你从哪里来,我亲爱的孩子?那天,刚开始做祈祷她就走了进来,在最后一排椅子上坐下,抬起头看着我。从那一刻起我眼睛里就只有她那张脸。有一次我听见一个人说基督教徒崇拜痛苦。事实当然绝非如此。但是我们的确相信,这里有一种神圣而又神秘的东西,这样说也无可厚非。她脸上有一种总让我觉得要去努力胜任的东西,好像那里面有种真理要检验我说的话是否正确。那是一张很漂亮的脸,非常聪明,但是悲伤“嫁接”到聪明之上,可以这样说,直到合二为一。我相信悲伤之中有一种尊严,仅仅因为那是上帝美好的愿望。他觉得应该这样。他永远把被打入底层的人们提升上来。这并不是说,制造痛苦或者本来可以避免却非要无端自找痛苦是正确的,认可痛苦本身的价值是一件危险的、不同寻常的事情,所以我想非常清楚地表明自己的看法。那就是,上帝站在受害者一边,反对迫害他们的人。(我希望你熟悉先知,特别是以赛亚☾11☽。)
你母亲从来没有谈起过她自己,真的,从来不承认她生活中有过任何忧伤和痛苦。这是她的勇气,她的骄傲。我知道,你将为此而骄傲,与此同时你要记住,她能做到这一点,需要非常非常巨大的温柔和善良。因为从来没有人有过这样的勇气,也没有人需要这种勇气。年纪尚轻的时候你也许认识不到这一点。教堂里人们对她的态度常常让我担心。她对谁都敬而远之。她禁不住这样做。于是别人也对她敬而远之。从另一方面看,我经常想,她和我很相配,不管从外表看我们之间有多大的差异。因为我饱经沧桑,可以理解她。大家对她并不是不友好,他们会给她她愿意接受的任何帮助。但是大多数人不像我,看不到她身上的青春活力。我相信在他们看来她甚至有点严厉。
我给她写了一封信,吩咐她一些应该做的事情。我还想把下面的内容加进去——过去好多年里,我给过别人一些钱,算不上太多,但也占了我薪水相当大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我都编故事说,是一笔忘记了的救济基金,或者匿名人的捐款。他们相信不相信很难说。那时候我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会有妻小,所以如我所说,不把这事儿记在心上。我没有做过什么记载,也记不得在什么情况下,给过什么人多少钱。教堂的修缮费,比如换窗玻璃、买油漆,都是我掏的腰包。大家都有过艰难的时候,所以凡是我自己能支付了的,我就不会找别人。我说这件事的目的是想让你和你母亲知道,你们得到的任何帮助,哪怕是相当大的一笔钱,都不要看作是别人的施舍,而是偿还。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会众欠我什么,但是,事实是,我往水里扔了太多的面包,所以在有面包漂到你面前的时候,你都应该看作是我亲手送给你们的。当然也是上帝的恩赐。
关于第五条戒律,我还想说几点,说说为什么我认为它应该刻在第一块牌匾上。简而言之,对上帝的崇拜最根本的原因是源于对上帝的正确理解。上帝与众不同——他是独一无二的。他不是人们想象之中的“物中之物”(偶像崇拜——这是费尔巴哈没能把握的原理)。他的名字引人注目,是神圣的(我把它看作是《圣经》蕴含的“神圣”的反映,是别的语言不可企及的创造性的表达)。安息日又被从其他日子中划分出来——也许,超越了存在于时间当中的生灵——作为对一段时间的享受。因为“最初”也许可以称之为“时间的种子”。“种子”落地之后,一切创造的条件才渐渐成熟。之后,你看,又把父亲、母亲划分出来。在我看来,几乎是复述了《创世记》的故事——首先是上帝,然后是上帝的话,然后是日子,再接下去是男人和女人——这之后是该隐和亚伯——你不能杀戮——所有罪恶都记录在这些戒律里,就如所有罪行都被记录在防止这些罪行发生的法律里一样。所以牌匾的区别就在于,它涉及的是“永久”还是“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