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客》故事集3:洛杉矶最后的古怪一日 精彩片段:
世上的女人
晚餐会很美味。黛尔用食品料理机把韭葱和婆罗门参打成泥,准备加在南瓜里——一勺子的味美思酒也会增添一点风味。当嫩粉色的晚霞抹上田野上灰蓝色的天空时,她把一张唱片丢进唱片机,淡淡地听着卢·里德☾1☽淡淡地唱:“我只是给这世上女人的一件礼物。”
这会儿她丈夫纳尔逊应该在从洛根回来的路上了,带着他的继父杰罗姆,还有杰罗姆的女朋友布伦达——他们在一番是坐飞机火车还是开车的争执盘算之后——从纽约坐大巴来赴一年一度(是不是连续三年就可以称为一年一度?)的感恩节前晚餐。他们本可以在感恩节当天过来,不过杰罗姆的前妻迪迪(纳尔逊的母亲)那天要来,他们俩的感情并没有消逝。反正布伦达不喜欢大型聚会。布伦达比杰罗姆年轻得多。她过去总是半个下午都在午睡——杰罗姆说,因为她害羞——但是近来她的职业变得光鲜刺激,她辞去了中学体育教师的工作,开始做私人教练。她一下子变得善于沟通,精力充沛,光彩照人——如果这不算是形容恋爱中的女人的陈词滥调的话。
黛尔开动食品料理机,原料渐渐液化,她松了口气。不是说食品料理机时常运转不力——只要她把刀片正确地装在底部——她只是害怕它不运转。她总是想象这种情景,她得用勺子挖出所有东西,再倒进那台古老的瓦氏高速捣碎器,那台捣碎器是他们在缅因州租的这所房子里的,有时会出问题。捣碎器现在如此便宜,她奇怪自己怎么不直接买台新的。
纳尔逊永远感激杰罗姆,为他在自己五岁时出现,一直待到他十六岁。杰罗姆向纳尔逊保证,他不必去格罗顿中学☾2☽上学,还教给他每一种为人所知的体育运动——至少是所有常见的体育运动。不过,纳尔逊本来会想学,比如射箭吗?
纳尔逊什么都想学,虽然他并不想从事一切。他乐得辞掉教职,只想做一点点事。不过他喜欢了解各种事情,这样就有了谈资。黛尔给他起了一个恶毒的外号,叫“没有第一手知识的纳尔逊”。这种情形有时变得乏味:人们记下纳尔逊从中获得深奥知识的书名;人们在聚会结束后打来电话,说他们在孩子的《大英百科全书》里找到了纳尔逊的某些奇特断言,然后发现他基本正确,但不是完全正确。他们常常在电话留言机上吹毛求疵,提出反对意见:“我是迪克。听我说,关于墨丘利☾3☽你说得不完全对。因为赫耳墨斯在希腊语里的意思是‘调解人’,所以由他带领死者的灵魂去冥府是有些逻辑性的。”“纳尔逊吗?我是波琳。听我说,拉什迪是给格伦·巴克斯特那本书写了序言。我下次可以把书拿来给你看。他真的一直都在作序。好,为这个美妙的夜晚谢谢你俩。我的姐妹很感谢黛尔给她抄了那份菜谱——不过我告诉她,没人能把蝴蝶骨羊排做得像黛尔做的这么好吃。那就这样吧,好,再见。再次感谢。”
如果飞机正点降落,杰罗姆和布伦达还有二三十分钟就到了,不过要是你对洛根这地方有所了解,就永远不会这样假设。不过,黛尔还是可以飞快地冲个澡,只要不泡澡。她也许还应该换上一条裙子,即使外面套上开司米毛衣,在有客人时穿运动衫裤也显得有点健忘,也许应该在毛衣里戴个胸罩。穿灯芯绒裤子,换掉超级舒服的运动装。还有鞋……必须穿双什么鞋。
纳尔逊用手机打来电话。“还需要买什么吗?”他问。她能听到收音机里泰莉·格洛斯☾4☽柔和有致而理性的嗓音。只有纳尔逊和泰莉,还有她的嘉宾在车里说话:乘客们很安静,怕万一黛尔忘了什么重要的原料要跟纳尔逊讲。对,粉红胡椒粒。在北街九十五号找找看。当然了,那并不是真的胡椒粒,叫胡椒粒只是因为看起来像黑胡椒粒。或者:紫色牛至叶粉,和绿色牛至叶粉完全是两种味道。
“什么也不用。”她说。她换上了黑色的灯芯绒裤,白衬衣。她会时刻注意白衬衣是否干净,这样就有办法跟众人保持一些距离。她也很害羞,尽管她穿了太妹款的黑靴。
“布伦达想看看那家婚礼蛋糕之屋。我想开车过去绕一下,会打乱你的时间安排吗?”
“我什么饭也没做。”黛尔说。
那边一片沉默。她这样不好,要他手忙脚乱地想其他出路。
“开玩笑的。”她说。
他们刚搬到这里不久她就去逛了婚礼蛋糕之屋。在肯纳邦克波特,一栋黄白相间的建筑,哥特式的尖塔像挺立的阴茎,传说是一个船长为他的新娘所建,在他出海时提醒她记得新婚之夜。
“我们四点左右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