奠基者·独立战争那一代 精彩片段:
前言 那一代
美国历史上,除了美国独立战争之外,再没有哪个事件在当时看起来是如此不可能,但事后却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了。就美国独立战争的必然性而言,当时确实有人鼓动那些爱国者将美国独立看作美国服从天定命运的第一步。例如,托马斯·潘恩就宣称,一个岛国不可能统治一片大陆,这不过是个常识问题。而托马斯·杰斐逊富有激情地为整个独立运动抒写理由,强调有关原理是不证自明的。
其他几位著名的美国独立人物谈到独立战争时的口气,好像他们不过是根据某种神授剧本上演历史剧的演员而已。约翰·亚当斯晚年时回忆,很早他就意识到某种神秘力量在起作用。“在我的记忆中,没有什么东西……”他在1807年这样写道,“比我通过观察得出的这个结论更古老了:艺术、科学和帝国总是在向西前进。而且在平日交谈中,从我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起,我就总是强调,历史将越过大西洋来到美利坚。”亚当斯甚至在独立战争开始以前,就让妻子阿比盖尔仔细保管他的所有信件。后来在1776年6月,他购买了“文件夹”来保存所有的往来信函。正如他自己所言,这样做的目的是记录“已经发生的伟大事件以及正在发生的更为伟大的事件”。当然,我们总是倾向于记住那些被证明做出了正确预言的预言家,但在独立战争时期,人们确实有一种广泛的共识:他们处在“创造历史的现场”。☾1☽
这些对美国命运的早期预言因美国独立战争实现了“一个真实的世界”(用杰斐逊的话来说)的政治理想而得以强化,并且已经封存在我们的集体记忆之中。整个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欧洲强权的前殖民地都纷纷赢得了独立。它们独立的过程如此一致,以至于其殖民地地位不过是往昔遗留下来的一点奇怪遗迹,不过是国家兴起过程中的一个小小驿站而已。美国独立战争那一代人大胆开创的共和政府实践,在随后的两个世纪中遇到了顽固的抵抗,但这一实践完全击溃了19世纪的君主王朝,以及如杰斐逊预言的那样,击溃了之后20世纪的极权专制政体。当代某位政治哲学家宣称“历史的终结点”已经到来,这虽然听起来有点极端,但至少有一点是千真万确的:所有其他的政治组织形态,看起来都不过是在与美利坚合众国于18世纪初次开创的自由制度和思想,做着徒劳无益的对抗。至少可以这样说,建立在人民主权原则之上的某种代议制政府,以及由公民积极推动的某种市场经济形态,已经成了全世界成功国家普遍接受的真理。这些遗产对我们来说是如此熟悉,我们习惯于将它们的成功视为理所当然,以至于不可避免地认为,成就这些遗产的年代,不过是预料之中的一环而已。☾2☽
尽管潘恩、杰斐逊和亚当斯等领袖做出了自信的、顺应天意的宣言,但是这个在我们看来结局已定的年代,对他们而言,却是茫然未知的。如古谚云:人类创造历史,独立战争那一代的领袖人物意识到了他们正在创造着历史,然而他们不可能知道他们正在创造怎样的历史。我们可以往回看并认定美国独立战争是历史的中间点,从这一点我们既可以回溯历史,也可以展望历史,但是他们却只知道此前的历史。费城医生、《独立宣言》签署人之一本杰明·拉什晚年喜欢讲的一则轶闻,就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1776年7月4日,当时大陆会议已经修改完成《独立宣言》并送交印刷,拉什无意间听到了弗吉尼亚的本杰明·哈里森和马萨诸塞的格里之间的对话。“到时候我的情况会比你有利多了,格里先生,”哈里森这样说道,“若我们都因为我们现在从事的事业而被绞死的话。我身躯庞大,在几分钟之内就会咽气。而你身躯轻盈,到时候你非得在空中晃荡上一两个钟头才会死去。”拉什回忆说,这句话“让格里微微笑了一下,但马上又恢复了修改《独立宣言》时那种庄严肃穆的神色”。☾3☽
根据我们目前对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军事历史的了解,若英国指挥官在早期更有魄力地作战,大陆军可能早早地就被摧毁,美国独立运动也就可能被扼杀在摇篮之中。那些《独立宣言》的签署人就会遭到追捕、审讯,然后以叛国罪处死,这样美国历史就可能朝完全不同的方向前进了。☾4☽
长远来看,在大英帝国的保护之下,美国在19世纪将逐步发展自己的政治和经济力量,从而演化成一个独立的美洲国家,这看起来似乎也是不可避免的。这是潘恩的观点。但是,历史并不是这样演进的。一个独立的美国是突然之间被创造出来的,不是缓慢形成的,美国脱胎于革命而不是演化:塑造这个新兴国家的政治思想和制度的决定性事件,全都惊心动魄地发生在18世纪的最后25年。当时没有人知道历史最终会如何。事后看来不过是顺应上帝意志、注定要发生的美国独立战争,实际上只是一个即兴事件而已:纯粹的偶然和运气(有好有坏),以及那一代人在特定的军事和政治危机下做出的具体决定,决定了历史的最终结果。新世纪或者更确切地说新千年的曙光到来之时,美利坚合众国已经成了世界历史上现存最古老的共和国了,它有着一整套经过时间检验的政治制度和传统。所有这些制度和传统的基本框架,都是在18世纪最后几十年中,在灵感和权宜之计下,带着阵痛突然冒出来的。
如果说后见之明让我们能够更好地体会共和国遗产的殷实和稳定的话,它同样也蒙蔽了我们,使我们无法真正了解取得这一成就的极端不可能性。所有的重大成就都是史无前例的。尽管自美国独立战争以来,发生了许多成功反抗帝国主义统治的殖民地起义,但没有任何此类成功的先例。总体而言,英国的陆军和海军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这种力量注定使英国要在随后的一个世纪中击败所有的竞争对手,成为当代历史上第一个霸权国家。尽管共和政府——建立在人民主权基础上的代议制政府——已经成了20世纪的政治标准,但美国独立战争以前,除了瑞士的几个州和古代希腊的城邦国家之外,没有哪个共和政府长期存续,更没有哪个共和政府在拥有十三个殖民地的广袤土地上实践过。(只有一个例外,但是这一例外证明了上述结论的正确性:短命的西塞罗罗马共和国,屈服于尤利乌斯·恺撒的帝国统治之下。)而且,这十三个殖民地——从东部沿海延伸至阿勒格尼山脉,以及居住着充满敌意的印第安部落的原始森林——以前也没有长期而稳固的合作历史。“美国独立战争”这个词传达了一种当时完全不存在的所谓国家凝聚力的虚假信息:后来研究美国独立战争、探明其美好结局的历史学家所隐约看到的,也只不过是这种国家凝聚力的潜在形态而已。
因此,后见之明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一方面,我们若过于依赖它,就会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偶然性是无所不在的,而且独立战争那一代人所面临的选择都是不确定的;另一方面,我们若没有后见之明的帮助,若丧失从当前位置全景式观察过去的能力,就会失去历史学所能提供给我们的一个重大优势——或许是唯一优势,进而像深嵌于时代中的历史事件参与者一样,陷入毫无章法的事件旋涡之中。我们需要的是这样一种后见之明,它不会让我们对独立战争那一代人的精神状态武断地做出评价,同时也不假定我们所见证的是一个美洲强权的不可避免的诞生。我们需要这样一种历史视角,这种视角既让我们关注当时微妙的可能性,又不至于让我们忽略各种历史事件的扩张性后果:局囿在彼时彼地的人们只能隐约地看到这种后果。
从长远视角看,独立战争中少数几位领袖人物所持有的一个核心见解是,北美大陆与其他大陆的地理隔离及其丰富的自然资源,为这个蹒跚学步的国家提供了巨大优势,使其具有无限的发展潜力。1783年,当时对大英帝国的军事胜利刚刚在《巴黎条约》中得到确认,乔治·华盛顿以最雄辩的词语描绘了这个大陆的美好前景。“美国公民,”他这样写道,“正置身于最令人嫉妒的良好条件之下。他们作为这一整片物资丰富、生活便利的大陆的唯一所有人,现在已经被刚刚签订的和约承认,拥有绝对的自由和独立。从现在开始,他们就是这个世界中最引人注目的舞台上的演员。上帝让这个舞台成为展示人类伟大和幸福的特别存在。”如果初生的共和国能够避免夭折,如果它能够在足够长的时间内作为一个团结的国家实体,将自己的各种自然优势整合起来,那么它就具有成为世界上一支主导力量的潜力。☾5☽
从当时短期视角看,独立战争那一代中的大部分先锋成员都赞同一个核心观点:那些用来证明美国独立于大英帝国的合理性的理由,破坏了任何一个能够管理如此分散的人口的全国政府的合法性;破坏了任何能够制定统一法律,将十三个殖民地和三四个独特的地理及经济区域整合起来的全国政府的合法性。因为当时人们用来否定英国议会和君主对美国的权力的核心理由——这个理由是“辉格原则”的主要来源——是人们对任何远程运作、无法接受公民直接监督的中央政治力量的过度怀疑。独立战争中根据《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成立的全国政府,就完全体现了独立战争时代的共和主义主流思潮。这种共和主义认为,不能允许任何有权力强迫或惩罚其公民的中央权威的存在,因为这样的中央权威不过是独立战争中人们努力要逃脱的君主和贵族政治原则的简单复制而已。☾6☽
这种长远和短期视角的结合,构成了独立战争时代的核心悖论,而这个悖论显然也是那一代人所面临的两难境地。简言之,这个刚刚独立的美洲共和国的长远前景是充满希望的,而且这种前景几乎是无限的。但是,其短期前景却是极端困窘、黯淡的,因为给这个国家的未来带来勃勃生机的地理范围和规模,恰恰超越了独立战争所认可的共和机构的管理能力。除了詹姆斯·麦迪逊之外,最关注这个问题的约翰·亚当斯时不时地就想举手投降,宣布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古代的立法者……都是为单个城市立法,”亚当斯这样说道,“谁能够为二三十个州立法呢?更何况每个州都大过希腊或罗马。”由于取得长远辉煌的唯一路径就是要突破这个短期瓶颈,因此最合理的可能性是,这个新成立的美洲共和国分解为由一群州或地区主权构成的松散结构,共和国将像此前的所有共和政体一样,在充满希望的土地上早早消亡。☾7☽
至少从纯粹的法律和制度角度来看,这种糟糕的情况没有发生的主要原因是,1787年几个核心州的少数政治领袖密谋要制定并批准一份文件,这份文件的目的是将共和原则应用于全国范围之内。随后的两个世纪中,制宪会议的批评者呼吁人们注意这次会议的几个很不得体的特征。首先,这次会议是违法的,因为原来明确授予它的任务是修改《邦联条例》,而不是取而代之;其次,历次会议都是在秘密情况下举行的,55位与会代表是一群有产精英人物,很难代表全体人民;再次,南方代表利用这次会议赢得了多个保障,其中包括波托马克河(Potomac)以南的奴隶制不会被取消;最后,批准制宪会议制定的联邦宪法的机制并不是《邦联条例》所要求的全体一致同意。所有这些指责都是有理有据的。
然而,与之对立的说法也同样是真实的:制宪会议应当被称作“费城奇迹”。这里并不是说一群半神半人的英雄集聚在一起,得到了神启,从而产成了习惯性的、准宗教意义上的奇迹。相反,之所以称它为奇迹,更多是出于世俗原因:制宪会议制定了旨在解决政治难题的宪法。宪法既要创立一个强化的联邦政府,让它有足够的权力来迫使各州服从全国性法律——实际上就是有权管理一个真正的大陆联盟,同时又没有违背1776年的共和主义原则。至少从逻辑上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共和主义原则的核心脉络,即最初的“1776年精神”,是对任何形式的强制性政治权力的本能厌恶,是对政府因得不到监督和制衡而导致腐败的异常恐惧。反对宪法的反联邦主义者明确指出了这些,但是他们在策略上失败了,又在辩论中落入下风,最终被批准宪法的九个州内的联邦主义支持者击败。
这样,美国独立战争就进入了第二阶段,1787~1788年的制宪阶段成了第二个“国家缔造时刻”,第一个国家缔造时刻是1776年。第一个时刻宣布了美国独立,第二个时刻则宣布美国真正成为一个国家。这两个时刻的不相容性体现在宪法学者们的分歧上。不论是现在的还是过去的宪法批评者,都认为宪法是对美国独立战争核心原则的背叛,是法国“热月政变”的美国版本。严格地说,就历史角度而言,过去和现在的批评者都是正确的。然而,不论是现在的还是过去的宪法辩护者,都认为宪法是自由与权力的良好结合,是自由与国家统治的现实妥协。历史长河已经证明宪法是正确的,尽管在当时,即使是鼓吹宪法的人也并不确定自己是否走上了正确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