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关天·关于医疗事故的报告 精彩片段:
第九章 中国呼唤医疗安全
三、给我们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
高扬医疗道德的大旗
创造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这是一个需要各个方面协调配合的系统工程,而其中最重要的便是重扬医疗道德的大旗,提高医务工作者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医德和医术从来就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古今中外的名医,无一不是既具有高超的医术,又具有济世仁义之德。
古人说,凡为医之道,必先正自己,然后正物。若不能正己,岂能正物,不能正物,岂能愈疾?这是很有道理的。每个医务人员除须遵守一般社会公德外,还必须遵守医疗道德。古今中外的历史名医都非常重视医德修养,给自己制定出行医的职业道德规范。如奠定中医治疗学基础的名医张仲景,由于有良好的医德修养,做到“察病人微,辨征得体,组方精当,用药严谨”,被尊为“医圣”。不为名利所诱和不为威武所屈的名医华佗,他的医德医风流芳千古,被医生视为典范。民间名医董奉,为人治病不收费用,不取报酬,如病愈患者感谢,则令病重者于山中植杏树5株,轻者1株,十年杏树成林,后来“杏林”二字成为医学界的代名词。“药王”孙思邈那种对病人“无欲无求”、“普同一等”和“一心赴救”的高尚医德,以及不可“煊耀声名,訾毁诸医,自矜己德”的告诫,时至今日仍然在人们的心中产生深刻的影响。名医徐春甫在他的“翼医通考”章中就鲜明地提出“医本仁术”的医德观念,名医龚延春有医家“十要”的医德规范,即“一存人心、二通儒道、三精脉理、四认病原、五得运气、六明经络、七识药性、八会炮制、九莫嫉妒、十勿重利”,“当存仁义,贫富虽殊,药施无二”。名医张璐有“医门十戒”等。《南齐褚氏遗书》中谈:“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信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
西方医学也非常重视医疗道德建设。被称为西方医学之父,同时也是西方伦理学奠基人的希波克拉底的誓言作为西方医学典范沿用了两千多年。他在誓言中说:“我愿尽我力之所能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险药品给予他人,并不作该项指导,虽有人请求亦必不与之……我愿以此纯洁与神圣之精神,终身执行我职务……无论至于何处,遇男遇女,贵人或奴婢,我之惟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作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后来为把他的“誓言”现代化,国际医学界又制定了《日内瓦宣言》。现在,许多国家的医学生毕业时,都要在希波克拉底的塑像前举手宣读这段誓言:“值此就医生职业之际,我庄严宣誓,为服务于人类而献身。我在行医中一定要保持端庄和良心,我一定把病人的健康和生命放在一切首位……我出自内心以及荣誉,保证履行以上诺言。”
前苏联于1970年3月26日在最高苏维埃会议上采纳了《苏联医师宣言》,并规定从1971年6月1日开始,所有医科大学的毕业生,在毕业典礼上要按此誓言进行庄严的宣誓。其内容有:“把我的全部知识和权利贡献给保护和增进人类健康,治疗和预防疾病,在社会需要的地方自觉地工作……”
这些伦理学经典文献,基本上都表达了一个同样的意思,那就是医生应把病人的利益放在一切之首;医生应一视同仁地为病人服务;医生不应对病人有贪欲或厌恶之心;医生不得作危害病人的处置;医生要不断学习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等。
医德是医药卫生领域建设社会主义建设文明的一个重要部分。社会主义医德的主要社会职能就是以自己符合社会和人民利益的原则和规范来协调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的相互关系,使医疗卫生工作真正能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增进人民健康作出贡献。医疗实践的无数事实表明,医疗服务的优劣,医疗质量的高低,与医德状态有内在的、直接的关系。有良好的医德风尚,就能够对病人认真负责,时时处处关心病人,为病人的健康着想,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痛,努力把患者的痛苦降到最低限度。反之,医德修养差,工作中就会出现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态度粗暴、举止无礼、行为不端等现象,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便往往由此而发生。
时代越是进步,医学科学越是发展,医务人员越必须具有与之相应的医德医风。不难理解,良好的医德素质,将是规章制度制定、实施、坚持的重要前提,也是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纠纷的根本所在。
用制度扼制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频繁发生,除了医疗道德的滑坡外,医疗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不完善,监督执行不力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一方面是一些医院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另一方面是一些医务人员不执行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许多事故的发生,其实只要按制度办事,就完全可以避免。手术后要清点器械,这是最基本的操作规程,但就是有些人不遵守;执行医嘱必须要“三查七对”,但偏偏有些人不执行。许多事故就是因此而发生的。更加危险的是,一些医院在医疗事故发生后,为了息事宁人,对事故不作认真追究,甚至庇护责任者,为其开脱罪责,使事故不了了之。这不仅伤害了医疗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心,而且也不利于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最近,卫生部部长张文康针对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现实,公开强调,各级卫生管理工作者和广大医务人员必须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下决心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对医疗事故,卫生部门决不护短,不包庇。
他强调了四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