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及其所创造的 精彩片段:
记忆之书
十
不,他的意思并不是说这是唯一的事。他甚至并未假装说它可被理解,假装说通过不断地谈论它就能找到其中的意义。不,这不是唯一的事,生活无论如何会继续,假如不是所有人,至少对某些人是如此。然而,因为这是一件永远无法被理解的事,他希望它能容忍他,作为一样总是在开始之前到来的东西。如这句子所言:“这是它开始的地方。他独自站在一间空房间里,开始哭泣。”
回到鲸鱼腹中。
“耶和华的话临到约拿……说,你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
同样在这命令中,约拿的故事和所有其他先知书里的故事不同。因为尼尼微人不是犹太人。约拿与其他神的使者不同,他并非被要求去向他自己的人民发言,而是向外国人。更糟的是,他们是他的人民的敌人。尼尼微是亚述的首都,是那时世上最强大的帝国。用那鸿书里的话说(那鸿书的预言被保存在与约拿的故事相同的卷轴上):“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诈和强暴。”
“你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神对约拿说。尼尼微在东面。约拿马上去了西面,去了他施(即塔特苏斯,在西班牙最远端)。他不仅逃跑了,而且他到达了已知世界的极限。并不难理解这段旅程。想象一种类似的情形:叫一个犹太人在“二战”时期进入德国,布道反对民族社会主义党人。这是种不可能的想法。
早在二世纪,一位犹太法学评论者指出,约拿上船后在海中自溺是为了以色列的利益,而并非为了从神的面前逃走。这是对《圣经》的政治解读,基督教的诠释者们很快用它来反对犹太人。比如,摩普绥提亚的狄奥多若☾1☽说约拿之所以被派往尼尼微,是因为犹太人拒绝听信先知书,而约拿书是为了给这些“硬颈人民”一个教训。然而,丢慈的卢伯☾2☽,另一个基督教诠释者(十二世纪)则声称,这位先知出于对人民的虔诚才拒绝了神的命令,因此神才没有对约拿很生气。这应和了拉比阿基巴的观点,他说“约拿是嫉妒儿子(以色列)的荣耀,而非嫉妒父亲(神)的荣耀”。
然而,约拿最终答应了去尼尼微城。但即使在他传达讯息后,即使尼尼微人忏悔并改变了他们的行为,即使神宽恕了他们,我们依然知道“这事约拿大大不悦,且甚发怒”。这是爱国之怒。为什么要宽恕以色列的敌人呢?正是在这时候,神给约拿上了书中最重要的一课——以随后这个蓖麻的寓言。
“你这样发怒合乎理吗?”他问。于是约拿出城,到了尼尼微城的外围,“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暗示他仍然觉得尼尼微城仍有可能被毁灭,或者他希望尼尼微人会回到他们罪恶的生活,并引来对他们自身的惩罚。神准备了一棵蓖麻(一种植物)使约拿免受日晒之苦,“约拿因这棵蓖麻大大喜乐。”但次日黎明,神使这植物枯槁。炎热的东风吹拂,烈日暴晒约拿的头,“使他发昏,他就为自己求死,说‘我死了比活着还好’”——先前他用过同样的话,这说明这个寓言的信息与此书第一部分的信息相同。“神对约拿说,你因这棵蓖麻发怒合乎理吗?他说,我发怒以至于死,都合乎理。耶和华说,这蓖麻不是你栽种的,也不是你培养的,一夜发生,一夜干死,你尚且爱惜;何况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有很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
这些罪人,这些异教徒——甚至属于他们的这些牲畜——与希伯来人一样都是神的造物。这是令人吃惊的全新观念,尤其考虑到这故事的日期——公元前八世纪(赫拉克利特的时代)。但最终,这是拉比必须教授的事物之精华。假如真有什么正义,这必定是每一个人的正义。没有人可被排除在外,否则便没有正义这样东西。这结论无法回避。这先知书中最短的一部,讲述了约拿有趣甚至喜剧的故事,在礼拜仪式中却占据了中心位置:每一年犹太教的“弥补日”即赎罪日☾3☽都会在犹太会堂里朗读,这是犹太人日历上最神圣的日子。因为所有的事物,如同先前所言,都与所有其他事物相联。而假如对万物如此,对所有人也是如此。他没有忘记约拿最后的话语:“我发怒以至于死,都合乎理。”但他还是发现自己在面前的纸页上写下了这些词。假如对万物如此,对所有人也是如此。
词语押韵,即使它们之间没有真正的联系,他也不由自主地把它们放在一起思考。房间和坟墓,坟墓和子宫,子宫和房间☾4☽。呼吸和死。还有组成“live”的字母可以重组为“evil”。他知道这不过是学生的把戏。然而令人吃惊的是,当他写下“学生”这个词时,他想起八九岁时的自己,想起当他发现自己能够以这种方式玩弄词语时、身体内部突然感受到的力量——就好像他偶然找到了一条通向真理的秘密途径:隐藏在世界中心的绝对的、普遍的、不可动摇的真理。当然,以他学生时期的热情,除英语外他并未考虑到语言的存在,伟大的巴别塔在学校生活之外的世界里低语争斗。绝对的、不可动摇的真理怎么会随着语言的改变而改变呢?
尽管如此,并不能完全否认词语押韵、词语转型的力量。魔术感犹在,尽管它无关对真理的追寻,这种魔术,这种词语之间的呼应,在每种语言中同样存在,尽管个别的组合方式各异。在每种语言的核心,都有一个由韵脚、谐音和多义组成的网络,每一样都可作为一种桥梁,把世界截然相反、相互对照的各个方面连接在一起。于是,语言不仅仅是一系列个别事物的加总,其总和也不等于这个世界。更确切地说,语言的意思就如词典中所言:它是一个无限复杂的有机体,其所有元素——细胞和肌肉,活细胞和骨骼,手指和体液——同时存在于世上,没有一样可以自己单独存在。因为每个词都由其他词所定义,这意味着进入语言的任何部分就等于进入了语言的全部。于是,假如我们仿效莱布尼兹使用的术语的话,语言便是一个单子。(“因为既然全体是充实的,因而全部物质是连接的,既然在充实中所有的运动都按距离的比例对远处形体发生影响,因而每一个形体都不仅受到与它相接触的形体的影响,并以某种方式感受到这些形体中所发生的事件的影响,而且还以这些事物为媒介,感受到与它所直接接触到的这些事物相接触的事物的影响。所以,这种传达一直达到一切遥远的距离。因此一切物体都感受到宇宙中所发生的一切,因而观看全体的人能够在每一个物体中看到各处所发生的事,以至过去或未来所发生的事,在现在中观察到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甚为遥远的事……但是一个灵魂只能在自身中看到清晰地表象于其中的东西,而不能一下发挥出它的全部奥秘,因为这些奥秘是趋于无穷的。”☾5☽)
于是,像A那样作为学生把玩词语,与其说是在寻找真理,不如说是在寻找以语言的方式显现的世界。语言并非真理。它是我们存在于世的方式。把玩词语只是在检视思想起作用的方式,在思想意识到的时候反射出世界的一颗粒子。同样地,世界不只是居于其中的事物的总和。它是事物关联的无限复杂的网络。因为在词语的诸多意义中,事物只在相互关联时才呈现意义。“两张脸相似,”帕斯卡尔写道。“这本身并不有趣,但并排站在一起时他们的相似性令我们大笑。”脸为眼睛押韵,一如两个词为耳朵押韵。更进一步地说,A会声称人们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同样有可能押韵。一个年轻人在巴黎租了一间房间,然后发现他的父亲曾在战争期间躲在同一间房间里。如果把这两个事件分开考虑,那么对其中任何一件事都没什么可说的。但把它们放在一起看时,它们创造出的韵脚就改变了每个事件的现实。就如同两个物件,当彼此接近时,会产生电磁力,这电磁力不但影响两者的分子结构,而且同时影响了它们之间的距离,就好像连环境都改变了,因此两个(或更多)押韵的事件会在世上建立一种联系,通过广阔的全体经验增加一个节点。
这类联系在文学作品中很普遍(回到那个论点),但人们倾向于在现实中对它们视而不见——因为世界太大,而人的生命太渺小。只有少数时候当人们碰巧瞥见世界的韵脚,心灵才会跳出自身作为一座连接时间和空间、视觉和记忆的桥梁。但不只是韵脚,还有更多。存在的语法包括了语言本身的所有修辞:明喻、暗喻、换喻、提喻——因此在世上遇见的每样事物实际上是许多事物,它们又接着转化为许多其他事物,取决于这些事物与什么相邻,被什么包含,或者脱离于什么。经常地,类比的第二项会丢失。它可能被忘记,或者被埋在潜意识里,或者不知怎么就想不起来。普鲁斯特在他小说的一个重要段落中写道:“往事隐匿在智力范围之外,在智力所不能及的地方,在某个我们根本意想不到的物质对象(对这个物体所激起的反应)之中。这一物体,我们能在死亡来临之前遇到它,抑或永远都不能遇到它,纯粹出于偶然。☾6☽”所有人都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经历过忘却的奇妙感觉,那是丢失项的神秘力量。一个人会说,我走进那间房间,有一种最奇怪的感觉,仿佛我以前到过那儿,尽管我根本想不起来了。在巴甫洛夫对狗做的实验中(这个实验,在尽可能最简单的层面,证明了大脑可以在两样不相似的东西间建立联系,而最终忘掉第一样东西,从而把一样东西变成另一样),发生了一些事,尽管我们说不出是些什么事。或许,A想要努力表达的,是在一段时间内,他一个词都没有丢失。他的眼睛或大脑无论停在哪儿,他都能找到另一种联系,另一座桥梁,把他带到又一个地方,即使在他房间的孤独中,世界仍然以令人晕眩的速度冲向他,仿佛突然之间一切同时聚集在他那儿并发生在他身上。巧合:偶遇;在时间或空间中占据同一个位置。因此,心灵比它所包含的更大。如同奥古斯丁所言:“自身不包括的部分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