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大劫案 精彩片段:
第五部 逮捕与审判
一八五六年十一月——一八五七年八月
第四十七章 巧遇捕虫人
早在一六五零年开始,十一月五日就是英国的国定假日,一般称之为“火药阴谋日”或“盖·福克斯日”。但根据一八五六年《伦敦新闻画报》的观察,这个节日的庆祝活动“近年已经成为慈善活动与纯娱乐的藉口。以下有个值得赞赏的例子,星期三晚上在堡路区的‘商船船员孤儿院’举行盛大的烟火展示,为这所孤儿院筹募基金。整个院区有点像沃克斯霍尔那一带游览区常见的,以灯火装饰得一片明亮,还有乐队演奏。院区後方有个绞刑台,上头吊着教宗的刍像;绞刑台四周有几桶焦油,时间一到就会燃烧出巨大的火焰。大批人群来参加这个烟火盛会,因此也确保能为此慈善基金带来可观的收益。”
当然,任何大批群众与令人分心的场面,对各路扒手和流莺就代表了有机可乘,而当晚来到这个孤儿院的警察也很忙碌。整个晚上下来,伦敦首都警察局至少逮捕了十三个“流浪汉、无赖和小流氓”,包括一名女性被控盗取一名酒醉绅士的财物。这次逮捕是由一名叫强森的巡警所负责,整个过程十分精彩,值得说明一下。
主要的情节很简单。二十三岁的强森巡警走在孤儿院的院区里,藉着头顶上灿烂烟火所发出的光,看到一名女子弯腰朝向一名俯卧的男子。强森巡警担心那名绅士可能生病了,於是过去想帮忙,但一见他走近,那位姑娘就溜掉了。强森巡警追上去,而那位姑娘跑没多远就绊到自己的长裙跌倒,於是被强森巡警逮捕。
从近距离观察,强森巡警发现她是“一名外表粗俗,举止淫荡的女性”,并立刻推测她刚刚并不是在照顾那位绅士,而是趁他醉得不省人事要下手偷窃;也就是说,她是犯罪阶级中最不入流的“捕虫人”——亦即洗劫醉汉的人。於是强森巡警立刻逮捕她。
这位举止轻佻的姑娘双手叉在臀部,摆出挑衅的姿态瞪着他。“我身上又没有赃物。”她说,这些话一定让强森巡警感到犹豫,他现在可是进退两难了。
以维多利亚时代的观点,正派男人对待任何女人都必须十分谨慎而体贴,即使是最低贱的女人也不例外,因为女人天性脆弱。一份当时的警察值勤手册里就提到这种女人的天性“其神圣的丰沛情感,其尊贵的强烈母性,其高度敏感加上脆弱至极,换言之,所有这类女人性格本质,都源自於生物学或生理学的基础,才会造成男性与女性的差异。因此我们必须明白,女人性格本质是每个女性固有的,每位警察务必充份尊重,尽管某些庶民的外表欠缺所谓的女人性格,也不能例外。”
在维多利亚时代,某种程度上,几乎所有阶层的每个人都相信,天生的性别差异决定了男人与女人的性格,而且这种偏见造成社会中的种种差别待遇。一个生意人可以每天出门工作,把他“不理智的”太太留在家里操持一个庞大家庭的种种事务——其艰艰程度不逊於企业经营,然而丈夫却从来不会这麽看待妻子的活动。
在这种荒谬的观念之下,处境最尴尬的就数警察。由於女人与生俱来的脆弱天性,显然使得警察在处置女性罪犯时格外棘手。而罪犯也利用这种状况占便宜,常常会找个女性帮手,正是因为警察很不愿意逮捕女性。
因此,强森巡警在十一月五日夜晚面对这个讨厌的轻佻姑娘时,他完全意识到自己的处境。这个女人声称身上没有赃物,如果此话不假,那麽即使他作证说他发现她在“捕虫”,她也绝对不会被定罪。只要这位姑娘身上没有任何怀表或其他男性物品,她就会无罪释放。
他也不能搜身:要碰触女性的身体,他可是连想都不敢想。唯一的办法就是带她回警局,叫个女狱警来执行搜身任务。但现在时间已晚,女狱警一定睡了,而且警察局又有点远。回局里的路上得经过一条条黑暗的街道,这个小骚娘儿们会有很多机会摆脱身上的犯罪证据。
此外,如果强森巡警带她回警局,不惜一切忙乱和骚动,找来女狱警,结果发现这位姑娘身上的确没赃物,那他看起来就是庸人自扰,一定会遭到上司严厉的训斥。他很清楚这点,而眼前这名厚颜蔑视他的姑娘也清楚。
这一切加起来,实在不值得冒这个险、费这个事,强森巡警本来也很乐意斥责一顿就放她走。但最近强森的几个上司才刚告诉他,他的逮捕记录实在低得不像话,他对犯罪事件应该加强警觉才行。上司的口气还强烈暗示,他的这份工作已经岌岌可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