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缘与人缘 精彩片段:
白马社的旧诗词——重读黄克荪译《鲁拜集》
在50年代的中期,我们有一批以打工为生的文艺爱好者,在纽约组织了一个“白马文艺社”。为表示我们并不“落伍”,所以我们“创作”起来,真是“诗必朦胧,画必抽象”。可是我们那时毕竟“去古未远”,多少还保存了一些“落伍”旧习——有时也谈些旧文学,有时也以旧形式从事创作和翻译。
斯时“落草”纽约,来领导甚至镇压我们这批小鬼的大王,便是胡适之先生,他坚决反对我们以旧形式从事新创作。但是我们这位大王本身也相当矛盾——他一面彻底地反对死文学、旧文学;一面又时常吹牛,说他们搞文学革命时那一伙人(梅光迪、任叔永、陈衡哲,等等)作的旧诗词都很acceptable(过得去)。他并强调说,如果没有那样acceptable的习作水平,批评,甚至欣赏旧诗词,都是很困难的。
受了胡大王打破锣的影响,同时震于胡、梅、任、陈等的盛名,我们白马社里只会做些unacceptable(要不得的)旧诗词的伙伴们,偶尔写写,就只能躲在“衣橱”里,不敢公开“亮相”了。
如今三十年过去了,重翻白马社当年的作品,再读读目前对旧形式并无习作经验而好以中国旧诗词来和西洋诗歌做比较研究的学人的作品,胡适地下有知,恐怕更会骂他们“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
我想适之先生当年的这“一个坚持”——没有习作经验,便很难批评旧诗词(尤其是带有职业性的批评)的见解是确有其道理的。这一点,我想能搞点儿“仄仄平平、平平仄仄”的朋友们都会同意的。
其实我们那时伙计们的诗词,今日再偶尔翻出来读读,我倒觉得他们的作品并不比胡适之、任叔永、陈衡哲他们的作品unacceptable到哪里去呢。相差的是他们对文学发展所起的影响,前者太大,后者太小甚至没有罢了,而不是作品本身的艺术水平的问题。
吾友黄克荪译的《鲁拜集》就是个例子。
什么是《鲁拜集》呢?鲁拜(Robaiyat)原是十一二世纪间(中国北宋年间)波斯大诗人奥马珈音(Omar Khayyam,1048?~1122)所写的四行诗(Quatrains)。这个鲁拜诗集,经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诗人费兹(Edward FitzGerald,1809~1883)译出了一部分。费兹本人是诗人,他的重加润色的译笔所翻出来的英译《鲁拜集》可能比波斯原文更美。这样一来,作者以译者传,奥马珈音这位中东作家就晋身世界诗人之列而名满天下,各种文字的译本也就相继出现。
波斯(今伊朗)是个弱小落后的国家,精通古波斯文的外国学者太少了。奥马珈音既然出了名,大家来翻译他,也泰半以“费译”为蓝本。我国新文学兴起之后,青年人赶时髦,也就根据“费译”来从事汉译了。中国第一个翻译《鲁拜集》的,便是那位“创造社”骨干的郭沫若。“费译”既然是润色而译之,“郭译”(1922)就更是为润色而润色了。
这个《鲁拜集》,即是四行诗——第一、二、四行押韵,它简直就和我国旧诗中的绝句差不多。郭沫若的新诗自有其见仁见智的创造体,其旧诗则乏功力,甚为“打油”。以打油旧诗加奔放新诗来译《鲁拜集》,倒是个理想的拼凑。郭沫若本是个“流氓才子”,加以润色翻译(所谓衍译)又没有什么太大的忠实与否的问题——所以有鬼才的郭沫若此译颇为成功。其后国人还有几种译本,都抵不上“郭译”。一直等到黄克荪时代,他才对“郭译”不满(郭氏对“费译”也欠忠实),而要再来个“黄译”。
克荪是我们白马社的四五个发起人之一。他那时才二十七岁,已拿了物理学博士学位,在麻省工学院教书,住在波士顿,时常自波城赶到纽约,来参加我们几个所组织的一个小型朗诵会——他来的目的自然是一石双鸟(有个美丽的女朋友在纽约嘛)。另一个发起人吴讷孙则来自耶鲁,年久了大家都记不清楚,后来心笛写了一篇怀念白马社的文章,就把讷孙和克荪混到一起去了。我最近找出克荪送我的《鲁拜集》,才又想起三十年前的旧侣,一切又如在眼前了。
克荪广西荷城出生,很小就随双亲移民到菲律宾去了,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华侨。他后来到美国读物理,是位拿奖牌的高材生,留在MIT教书。但是他性喜文艺,所以就和我们这几位“企台文人”合伙了。
他那新译的《鲁拜集》,用的是“七绝体”,1956年在台湾出版。在那个“沙漠”年代里,我不记得有什么书评提到过。那本自费付印的小书全是我们那小伙儿“自斟自酌”的小出版品,“唱戏抱屁股,自捧自!”我们几个小喽啰自己认为“黄译”比“郭译”好!
郭沫若那时正在大做其“机内机外有两个太阳”,好不神气呢!